2025年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与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了2025年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主要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政策及身体健康要求等方面的内容,具体情况如下,仅供参考,若有变动,请以学院最新发布的官方信息为准。
第八条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严格遵循“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原则,所有招生工作在教育部的指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机构统一实施。
第九条 在没有进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学院将理工类与文史类专业进行分类招生。而在已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试点省份,普通类招生计划将按历史类和物理类进行设置。对于中职对口专业,将根据专业类别分别设定计划,如计算机类、机电类、财会类、汽车驾驶类、美术设计类和幼师类。
第十条 学院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报名情况来确定投档比例。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不得超过120%;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调档比例则控制在不超过105%以内。
第十一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考核合格的前提下,学院根据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考生的录取顺序将依据其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专业志愿间不设差额。
第十二条 如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专业录取过程中出现相同分数的情况,学院将首先按照国家相关优先录取政策进行录取。随后,根据各省具体的同分录取办法来择优处理。如果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无法被录取,且其愿意接受专业调剂,将会被调剂到仍有剩余名额的专业。对于不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将会被退档。
第十三条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所给予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及分值。然而,对于同一考生符合多项加分条件的,学院将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并且加分总分不能超过20分。
第十四条 对于身体健康符合要求、能够顺利完成所报专业学习的残疾考生,学院将在其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情况下,予以正常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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