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商洛学院艺术类招生政策
本文整理了2025年商洛学院艺术类的录取政策,以下内容来源于学校的招生章程,仅供参考。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以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的政策和规定进行。
第九条 学校会根据各地的生源情况和当地的招生政策来确定投档比例。在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中,若计划未完成,学校将进行志愿征集。若征集志愿后仍然不足,则剩余计划会调剂至未完成投档的省份。对于梯度志愿投档批次,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学校会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如果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仍不足,学校将进行志愿征集。
第十条 对于通过专业组进入的考生,学校将采用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不设专业级差,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选择。每位考生的专业志愿按顺序考虑,从第一志愿开始,逐步处理后续志愿。如果考生的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但愿意接受专业组内调剂,将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调剂专业的报考情况进行调剂;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若由于退档等原因导致招生计划缺额,学校将通过征集志愿方式进行补录;对于未完成计划的省份,剩余的计划将转移到生源充足的省份。
第十一条 对于实行新高考的省份,录取办法将严格依据学校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及所在省(市、自治区)公布的相关方案和政策执行。
第十二条 各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限制,并且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将按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学校不做额外限制。报考地方公费师范生的考生需符合陕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体检标准。学校还将认可各省(市、自治区)依据教育部文件制定的当年高考加分或降分投档政策,并按照加分(降分)后的成绩进行录取排序。
第十三条 艺术类专业的录取方式为使用各省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课统考成绩。考生必须在专业课统考成绩合格,并且文化课成绩达到生源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本科录取控制线基础上,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按生源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生源省份的具体规定进行排序,若没有特别规定,则按专业课成绩及位次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四条 中国教育国际交流协会的国际创新课程项目,包括“音乐学”“财务管理”“学前教育”“护理学”“生物技术”“化学”“网络工程”等专业,只接受有志愿的考生报考。录取后,考生不得转入非国际创新课程项目的其他专业。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lqgz/yszy/8950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