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海运职业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指南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5年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的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内容,详细信息如下,供参考。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5年天津市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了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法律规定开展招生工作,结合天津海运职业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是社会了解天津海运职业学院2025年天津市分类考试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的主要途径,也是学院开展招生咨询及录取工作的依据。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参加天津市分类考试的高中毕业生。
第三条 被我院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学生,如参加普通高考,仅能参与天津市2025年普通高考本科及以上阶段的录取,不再参与高职高专阶段的录取。若未录取,可继续参加2025年普通高考的各批次录取。我院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与全国普通高考录取的学生享受相同待遇。
第四条 学校概况
三、办学层次:高职
四、学院代码:1222
六、学校简介:
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简称学院)起源于1962年创办的天津市科学技术进修学院。2006年2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学院进行了整体改制,正式成立并隶属于天津市教育委员会。学院占地976亩,建筑面积超过20万平方米,现有在校生超过一万人。学院是教育部与天津市政府共建的“滨海新区航海运输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基地”,并且是国家海事局认定的船员培训机构,拥有国际海事组织(IMO)认证的船员教育与培训资质,是长江以北规模最大、资质最全、综合实力最强的航海类高职院校。学院已经被确定为教育部首批职业教育数字校园试点学校,也是天津市高水平职业院校和高水平专业群建设单位。
学院设有航海技术系、海洋装备系、航运经济系、邮轮旅游系、信息工程系、工程技术系、基础教学部(体育部)和思政教学部等8个教学部门,建有水上教学训练中心、全仿真船舶操纵模拟等众多实训设施,并与国内外著名企业共建了多个实训基地。学院提供29个专业,其中国际邮轮乘务管理专业被认定为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类示范专业,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是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计划的骨干专业。学院还积极推进国际合作,荣获多个职业教育对外交流奖项,并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人才培训支持。
学院与多家知名企业和行业组织开展了广泛的产教融合合作,并推动产教联合体建设。学院为学生提供定制化的订单式培养,并且在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屡获佳绩。学院的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毕业生的就业质量在天津市教育部门的考核中屡次获得优秀。
第二章 招生机构
第五条 学院根据天津市教育委员会的要求,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担任组长,招生工作、教学工作及纪检工作负责人担任副组长,成员包括招生就业处、教务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及纪检办公室等部门负责人。该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并处理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要事项。
第六条 学院设有招生就业处,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
第七条 2025年学院分类考试招收的专业和招生计划可以在学院官网(www.tjmc.edu.cn)或者天津市考试院招生考试网(www.zhaokao.net)查询。
第八条 根据学校的办学规划、学科发展、生源状况以及社会需求,学院将发布2025年春季分类考试的招生计划,并根据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第九条 收费标准:
一、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天津市物价局规定的标准执行。具体学费为:一般专业5000元/学年,特殊专业5500元/学年;住宿费为:6人间1000元/学年,8人间800元/学年。
二、部分专业将在校期间开展专项技能培训,合格者将获得国家资格证书,培训费用按天津市物价局规定收费。
第四章 报考条件及要求
第十条 报考以下专业的考生需要满足一定的身体条件:
(1)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仅限男生报名;其他专业不限性别。
(2)航海技术专业的身体要求:双眼裸视力达到4.7(0.5)或更好,身高男生要求1.60米及以上,且没有口吃。
(3)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要求:双眼裸视力达到4.6(0.4)或以上,身高1.55米及以上,无口吃。
(4)其他专业根据普通类身体要求录取,入学后可自愿选择考取海船船员相关证书,申请时需要符合相关体检标准。
第十一条 所有报考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子电气技术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海船船员体检标准。
第十二条 入学后,所有新生将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专业调整。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录取工作将严格按照公平竞争、公开选拔的原则进行,并且根据考试成绩和报考志愿择优录取。所有考生的录取信息将公开透明,社会各界可监督。
第十四条 在录取时,学院将优先录取高分学生,并依据专业志愿顺序,按文化素质和职业技能成绩的综合评价进行录取。
第十五条 如果考生总成绩相同,学院将根据技术及综合能力的单科成绩高低进行排序。
第十六条 依据相关政策,考生如有资格加分的,将根据加分标准进行处理。
第六章 后续管理
第十九条 新生必须携带录取通知书和身份证按规定时间报到。未按时报到的学生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除非有正当理由并已向学院请假。
第二十条 学院在报到时将对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学生办理注册手续,若发现任何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学籍。
第二十一条 学院将根据相关政策,对学生进行培养和管理,并提供转专业的机会。
第二十二条 学院设有多种奖学金和助学金项目,并提供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岗位,帮助贫困生解决经济问题。
第二十三条 学生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标准的,将获得天津海运职业学院的毕业证书。
第七章 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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