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介绍了2025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信息,具体如下,供参考。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确保2025年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的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1号)的要求,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各项工作。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招生工作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全程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邮政编码:252000
第七条 学校层次:专科(高职)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相关处室及院系负责人为成员的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和工作计划,决策重大招生事务。
第九条 学校招生处为常设机构,专责组织和实施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的各项工作,负责招生的日常管理和实施。
第十条 学校将加强对招生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及政策宣传,选派具有较高政策水平、认真负责、公正廉洁的教师与管理人员参与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与录取工作将在省教育厅的指导与监督下进行,并由学校纪委全程监督。
第十二条 2025年,我校计划单独招生620人,具体为:普通类单独招生计划570人,运动专长类单独招生计划30人,退役军人类单独招生计划20人。
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可进行适当调整,若部分计划未满,将转入当年普通高考(包括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进行录取。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三条 招生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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