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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协和学院高职招生章程

大学生必备网 高职单招 2025-07-18 14:48:02

2023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shando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山东</a>协和<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高职单独<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和综合<a href=https://www.211g.cn/tag/pingjia.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评价</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主要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山东协和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相关章程,涵盖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等方面的内容,供考生参考。

山东协和学院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为了规范山东协和学院招生工作,确保2023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的顺利进行,并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2〕28号)精神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协和学院的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名称:山东协和学院 学校代码:13324

第五条 学校地址:山东济南市历城区济青路6277号(郭店校区) 邮政编码:250109

山东济南市高新区临港街道温泉路5688号(遥墙校区) 邮政编码:250107

第六条 学校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层次:本科

批准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办学体制:民办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 学校设立单独考试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相关招生工作。

第八条 招生就业处作为常设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招生及相关事务,主要职责包括:

1.严格执行山东省教育厅的招生政策及相关规定;

2.开展招生宣传与咨询服务,客观介绍学校情况录取规则

3.公正完成招生录取工作,并解决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4.完成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九条 2023年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2508人,其中,单独考试招生普通计划2000人,退役军人类计划1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408人。各专业的具体招生计划将通过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渠道公布,最终的招生计划将依据山东省教育厅的审批结果进行调整。

第五章 报考要求及体检

第十条 报考条件

1. 2023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考生,社会考生需具有高中或同等学历;综合评价招生则面向我省普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考生须先通过2023年山东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方可参加我校的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2.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色弱或色盲的考生不能报考医学专业

3. 体检:所有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以及已经被录取的考生,需参加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未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的考生,无法完成录取及学籍注册。

第六章 报名时间及方式

第十一条 报名时间

1. 参加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需在2023年2月6日至2月10日,通过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台(网址:http://wsbm.sdzk.cn/gzdz/)选择志愿及专业。报考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根据春季高考所选专业类别进行报考,每位考生可填报两个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2. 确认志愿与专业无误后,考生需在山东协和学院官网上完成相关费用的在线缴纳。缴费成功后,报考信息不可修改,缴费一旦完成不予退还。

第七章 考试办法及安排

第十二条 考试时间

(一)单独招生

1. 文化素质考试:2023年2月27日,上午9:00-11:00。

2. 专业技能测试: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通知,参加春季高考的专业技能测试。

(二)退役军人考生

1. 素质测试或面试:2023年2月27日下午14:00开始。

(三)综合评价招生

1.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 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

3. 素质测试或面试:2023年2月27日下午14:00开始。

第十三条 考试方式

考试形式可以是线上或线下,具体形式将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确定,相关信息会在学校官网上及时发布

第十四条 考试科目

1. 文化素质考试: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分别为80分、80分和40分,总分为200分。

2. 素质测试或面试:根据不同专业进行分组,主要评估考生的道德品质、兴趣、问题分析和解决能力、对专业的理解与认知、职业素养等,分值为100分。

3. 综合评价招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100分,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100分。

第十五条 考试成绩评定

1. 单独招生的总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构成。

2. 综合评价招生的总成绩为100分,包含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占60%)、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占10%)以及我校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占30%)。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综合评价招生成绩 =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60% + 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成绩×10% + 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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