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考加分项目及政策解析
一、加分项目及其分值
1.烈士子女:加20分。
2.在服役期间荣获二等功及以上,或获得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的退役军人:加20分。
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加10分。
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省籍考生(统称“三侨一台”):加5分。
5.来自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例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的朝鲜族,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朝鲜族,伊通满族自治县的满族,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加5分。
6.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
7.根据应急管理部与教育部联合发布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要求,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在报考普通高考时,按照军人相关优待政策进行处理。
二、其他事项
1. 取消少数民族考生使用本民族语言答卷加10分的政策:2019年9月30日前,已在我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取得高中学籍的应届少数民族考生,若使用本民族语言答卷,仍可享受加分待遇,但加分分值统一调整为5分,且仅限于吉林省内高校录取。自2023年起,该加分项目完全取消。
2. 其他符合条件的少数民族考生可申请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等专项政策,但不再享受加分。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gsgk/jilingaokao/gaokaozhengce/864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