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长江大学研究生初试复试比例
本文汇总了2025年长江大学研究生初试与复试的成绩占比,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参考。如有差异,请以各学院或专业的具体公布信息为准。
一、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将占总成绩的40%。在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下,所有考生的录取总成绩计算方式必须一致。
对于初试总分为500分的考生,计算总成绩的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5) × 60% + 复试成绩 × 40%
对于初试总分为300分的考生,计算总成绩的公式为: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3) × 60% + 复试成绩 × 40%
复试成绩必须保留两位小数。若复试成绩不合格,则考生将不被录取。
如果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且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招生单位将决定是否加试,或根据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调剂考生则根据初试成绩中的相同统考科目成绩之和高者优先录取。
某些招生单位为科教融合学院单列招生计划。在确定拟录取考生后,相关单位将邀请联合培养方的专家进行评审,并对自愿报名参加联合培养的考生进行进一步选拔,按照单列计划的名额确定最终录取名单。
二、复试结果及拟录取名单
各招生单位将根据每个专业的招生计划和考生的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结果及拟录取情况(包括录取类别)将及时告知考生,复试结果将在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拟录取名单需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由研究生院进行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未经过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2025级的推免生无需参加复试,将按程序直接录取。未按时参加复试的考生将视为自动放弃,不能被录取。如果招生单位认为有必要,可对个别考生进行复试。
学校将向拟录取考生所在单位调取其现实表现等相关材料,这些材料需加盖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公章。硕士研究生的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需与招生单位及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将按照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就业。若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发生冲突,需自行处理相关问题。如因此未能参加复试或无法被录取,学校不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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