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武汉音乐学院录取规则与投档比例
本文总结了2025年武汉音乐学院的录取规则,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政策、身体要求等方面。请根据以下信息了解详细内容,具体细节以学校公布的最新官方文件为准。
第十条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考生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区、市)2025年艺术类的省级统考,且其统考成绩需达到省(区、市)规定的本科合格线,才能报考我校的相关专业。
第十一条 录取办法
我校的录取工作遵循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批次设置与投档规则。省级统考招生专业设有分省招生计划,遵循各省(区、市)高考加分政策;而校考及省际联考招生专业(方向)则不设分省招生计划,且不适用加分政策。
(1)校考各专业的考试成绩将根据《武汉音乐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中公布的计分方式进行合成,所有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处理。如校考成绩相同,则按成绩并列处理。
(2)以下专业的录取要求: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作曲方向)、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音乐治疗、音乐教育、录音艺术专业。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区、市)本科批次的最低控制线,且对应科类的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破格录取规则:在正常录取后,若某专业的录取名额未满,I类和II类破格考生将被依次录取。I类破格优先于II类破格,且在I类破格名额用尽后,II类破格才会被考虑。
I类破格:具有特别才能或在国内外重要比赛中获奖的考生(详细奖项见《武汉音乐学院2025年普通本科招生简章》附件),高考成绩可降低至本省(区、市)艺术类本科最低控制线的90%以上(四舍五入取整),并按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II类破格:符合校考合格条件,且高考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省(区、市)规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按照校考成绩排序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将在招生报名系统中公布,并进行7天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考生可向招生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若发现作弊或其他违规行为,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我校一般只录取填报第一志愿的考生。
(5)末位同分处理规则:如果校考成绩相同,将比较高考文化课的相对成绩(即高考文化课成绩除以本省(区、市)普通类本科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比值)、校考科目成绩的占比、各单科成绩(语文、外语、数学)。最终按此排序依次录取。
(1)流行音乐专业:若报考流行音乐专业的电吉他方向,省级统考音乐表演类的乐器科目应为电吉他;报考电贝司方向,则乐器科目为电贝司;报考流行演唱方向,则应为流行唱法。
按生源所在省(区、市)规定的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依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2)末位同分处理规则:遵循各省(区、市)的规定。
(1)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戏曲音乐方向):考生需达到省(区、市)戏曲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依据省际联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末位同分处理规则:同省际联考成绩的考生,将比较高考文化课成绩的相对成绩(即高考文化课成绩除以省(区、市)戏曲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比值)、各单科成绩(语文、外语、数学)等,最终按此顺序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我校的各招生方向无文理科限制,外语不限语种,但入校后将统一实施英语语言教学。
第十三条 在2025年校考中,若发现有考生存在作弊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四条 学校的身体健康要求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新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两周未报到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此外,学校将在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若复查不合格,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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