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四川城市职业学院录取政策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5年四川城市职业学院的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要求以及身体健康标准等,以下内容供大家参考,具体信息请以学校最新发布为准。
第十二条 学校遵循教育部的“招生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将处理遗留问题按照当年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生源情况及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四条 学校严格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加分投档”政策,并依据投档成绩来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其专业安排。
第十五条 除特别注明的专业外,学校对外语科目不做限制。新生入学后,非外语专业的学生一般将使用英语作为主要教学语言。如果某些专业的岗位需求,学校将开设其他外语语种的试点班,学生可自愿选择参加。
护理、医学影像技术、药学、医学美容技术、口腔医学技术、医学检验技术、宠物医疗技术专业不招收色弱或色盲考生。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城市轨道交通机电技术、高速铁路客运服务、无人机应用技术、新能源材料应用技术专业,色弱或色盲考生需谨慎报考。
其他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学校对往届生和应届生一视同仁,没有性别比例限制。
1. 在投档考生中,学校根据“分数优先”的原则安排录取专业,不设定专业级差。根据考生成绩和所选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果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配,学校将按照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调配至相关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调配,则会被退档。
2. 对于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学校将依据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果省内未明确排序规则,则按文理科顺序进行:文史类按语文、文综、数学、外语的顺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综、语文、外语的顺序;“3+1+2”选考科目省份历史类按语文、历史、数学、外语的顺序,物理类按数学、物理、语文、外语的顺序;“3+3”选考科目省份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序,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所有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成绩,均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
对于艺术类专业,学校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排序;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据文化成绩排序;如果文化成绩也一致,则按语文、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列录取。
对于体育类专业,学校同样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成绩高低择优录取。如果成绩相同,依据文化成绩排序,文化成绩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学生的健康和考试成绩进行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将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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