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录取政策与投档比例
本文总结了2025年防城港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录取规则,涵盖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体检要求等内容,以下为具体的详细信息,具体变化请以学校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1号)及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补充规定,学校将执行“阳光招生工程”,遵循“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1. 录取原则: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所有专业将按物理类、历史类进行招生,选科科目不设限制。招生计划按物理类和历史类分开,并分别投档。
2. 对已投档的考生,依据专业优先原则,按照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录取首选专业。如果考生成绩相同,则依据考生排名优先录取。若某些专业仍有空缺,接着依次录取考生的第二、第三等志愿,直到所有专业计划填满。
在同等成绩情况下,学校将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投档顺序规则排序。如果没有具体规定,排序规则如下:投档成绩—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不包含口试成绩)。
3. 如果所有专业志愿未被满足,且考生同意进行专业调剂,则未被录取的考生将在录取完毕后,根据分数从高到低调剂至尚未满额的其他专业。若考生不接受调剂,将被退档。综合素质评价也会在调剂过程中作为参考依据,择优录取。对于调剂和退档的考生,学校不再进行进一步的沟通。
4. 学校将依据各省(区、市)规定的高职高专最低控制分数线进行招生,并根据需要调整专业录取计划,所有调整将经过生源省招生部门的同意,确保公平和公正。
5. 投档比例将按照生源地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如未做具体要求,我校的调档比例将控制在100%以内。
6. 单独招生和对口中职招生的具体录取原则,请参阅当年发布的分类考试招生简章。
第十七条 体检标准
1. 体检标准将遵循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
2. 由于某些专业的特殊要求,机电一体化技术、工业机器人技术、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的考生需排除色弱和色盲。
3. 我校将承认考生的高考体检结果,并对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予以录取。开学后,学校将组织体检复查。若复查不合格,学校将依据具体情况做出处理,最严重时可能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加分项目依据国家和自治区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所有招生工作将通过远程在线系统进行,录取结果一经确定,相关招生考试部门将通过电话和信息咨询平台公布,学校则会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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