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六盘水师范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与投档比例
本文主要为大家介绍2025年六盘水师范学院的录取规则,涉及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定及身体健康要求等内容,以下是具体的详细信息,供考生和家长参考。如有任何调整,以学校最新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遵循“阳光工程”原则,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招生体制。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部门的统一组织下进行,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媒体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第九条 考生档案调阅的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录取主要依据考生当年的普通高考成绩,按照分数(位次)优先的原则,优先录取第一次平行投档的考生。如果第一次平行投档未能完成计划,将按照各省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要求进行征集志愿。对于征集志愿的考生,不设立分数级差要求。
第十条 考生选择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所在省招生考试机构发布的我校专业(类)选课要求,学校会严格按照该省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第十一条 对于实行专业组招生的省份,已进入档案的考生将按照分数(位次)优先原则进行录取,优先满足分数(位次)较高考生的专业志愿。
第十二条 报考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将严格按照生源所在地省份的相关招生政策进行优先录取。
第十三条 民族班和少数民族预科班的录取将严格依据贵州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执行。少数民族预科班不分专业,按文史类和理工类进行录取,一年后若成绩合格,将按学校规定进行专业分流,并进入大一阶段的学习。
第十四条 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学校将对新生进行复查,包括入学资格及身体健康情况的复审。对于在录取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教育部相关政策的考生,学校将视情况进行处理,直至取消其入学资格。在新生复查期间,原则上不受理退学申请。
第十五条 对于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未能完成的招生计划,经相关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将调剂至其他生源较为充足的省市进行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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