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与投档比例
本文为您介绍2025年天津渤海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安排、调剂要求以及身体健康标准等相关内容。以下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以学校公布的最新政策为准。
第八条 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国家教育部及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及高考成绩进行选拔,实施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学校将主动接受各级招生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录取时将优先考虑考生的志愿顺序。即首先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高分考生中进行录取。如果第一志愿考生人数未满,才会考虑第二志愿,依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投档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条 在专业志愿的录取上,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的高分优先录取,在专业志愿之间进行逐一比对。如果考生的第一志愿未能达到录取分数线,将按照第二志愿、第三志愿依次进行录取,直到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如果考生未能录取所有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则可调整到其他未满员的专业;如不服从调剂,视为退档。
第十一条 当专业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将根据各省(区、市)发布的排序规则进行处理。如果省份没有特别的同分排序规则,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将按照文史类、理工类的科目成绩依次比较:文史类比较语文、外语、数学,理工类则依次为数学、外语、语文;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则首先比较语文、数学、外语的单科成绩,优先录取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所有科目成绩完全相同,则同时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将严格按照各省发布的改革方案及相关政策执行,考生的选考科目需符合我校指定的专业要求。
第十三条 对于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及所在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 在相同条件下,优先录取获得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称号,或英语、数学成绩较为优异的考生(如所在省有特别要求,按省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原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相关部门的通知,学校将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查与复查。不符合健康标准的考生,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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