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天津传媒学院招生录取规则及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详细介绍了2025年天津传媒学院的录取政策,内容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则及身体健康要求等。具体信息如下,供考生参考。若有更新,具体内容以学校最新发布为准。
录取原则
第八条 本校的招生工作将遵循教育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的相关政策,并结合本校章程中发布的规定,以考生填写的志愿和高考成绩为主要依据,实行“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录取过程接受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九条 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政策的省份,首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如果第一志愿的考生档案低于我校的招生计划,将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此类推。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地区,将遵照当地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规定执行。
第十条 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分配将优先考虑投档成绩(包括政策性加分),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依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如果考生的志愿未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将根据分数调剂到未录满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视为退档处理。专业志愿不设分数级差。如与考生所在地的招生规定相冲突,以考生所在地区的规定为准。
第十一条 在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地区的招生录取将按照各省市发布的改革方案执行,考生需满足我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将依据各省市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专业录取。
第十二条 对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考生需要在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中达到其学籍所在地区教育考试机构规定的最低分数线,且根据专业考试成绩进行优先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将优先考虑文化考试成绩较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进行排序,成绩较好的考生将被优先录取。如有与考生所在地的录取规则冲突的情况,将执行考生所在地区的录取政策。
第十三条 对于享受政策加分的考生,录取将遵循教育部的相关规定。
第十四条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审核和复审,不符合健康标准的考生,将按指导意见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非英语专业的考生,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因此,报考小语种专业的考生应慎重选择。
第十六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并确认录取考生名单后,学校将在招生网上及时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招生网查询),并通过“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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