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招生录取规则
本文将为大家提供2024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华清学院的招生录取规则,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原则、身体健康要求等方面的信息,具体内容如下,供大家参考。若有更新,请以学校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第九条:学院的录取工作将依据教育部的相关政策进行,并在各省(市、区)招生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完成。
第十一条:英语专业要求考生的高考外语科目为英语,其他专业可选择其他语言,但所有课程的外语教学均以英语为主。
第十二条:学院依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提档比例。对于非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0%;而平行志愿的省份提档比例则一般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05%。在录取时,学院有权根据生源质量适当调整各考区的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在档案审核过程中,学院将认可教育部及各省(市、区)教育部门为考生提供的政策性加分。如果考生符合多个加分条件,将仅取其中分值最高的一项,且总加分不得超过20分。同时,所有加分项目不得用于未单独分省分专业招生的项目。
第十四条:对于普通文理类考生,学院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安排专业,且不同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十五条:对于已进档但无法满足所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果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从高到低调剂至尚未满额的专业;若不愿意调剂,则该考生将被退档。
第十六条:在高考改革省份的考生,录取时将依据投档成绩和所填专业志愿,按专业(或专业组)安排;若无法满足志愿要求,考生可在同一专业组内进行调剂。
第十七条:报考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等专业的考生需具备一定的美术基础。
第十八条:按大类招生的学生入学后将根据学业成绩和个人志愿,分流到相应的具体专业。分流方案将依据各专业的相关规定进行。完成专业培养要求的学生将获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并授予学位。学院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包括机械类(包括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等专业)。
二、若艺术类考生的投档成绩相同,学院将根据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若投档成绩和专业课成绩都相同,学院将使用预留计划对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进行录取。
第二十条:如果学院的录取政策与所在省的政策有冲突,将按所在省的录取政策执行。
第二十一条:学院预留计划的比例不超过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该计划主要用于调节各省(市、自治区)生源质量和解决统考上线考生之间的生源不平衡问题,确保公平和质量优先。
第二十二条:所有被录取的考生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及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健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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