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图木舒克职院录取规则与投档比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5年图木舒克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分配、调剂规定以及身体健康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以下信息供参考,具体事项以学院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第五条 学院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政策,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综合考虑考生的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择优录取。整个录取过程将接受各级招生考试院、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六条 录取原则以“分数优先”为基础,即先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依次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如果志愿未被满足,考生如果同意进行专业调剂,将根据成绩安排至其他专业;若拒绝调剂,将依据相关规定退档。
第七条 在高考投档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照单科成绩的顺序和分数高低进行排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若对招生成绩排序有特殊规定,将按该规定执行;未明确排序规则的,将依据高考科目成绩进行排序。
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
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三校生按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成绩排序。
第八条 所有专业均支持文理科学生报名,且授课语言为国家通用语言。
第九条 学院对外语没有具体限制,但新生入学后,将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
第十条 对于涉及刑事案件的考生,如已受到法律制裁或正在服刑,将不予录取。根据教育部的相关体检指导意见,以下疾病的考生将不被录取:
1. 重度心脏病(例如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疗后无症状,或房室间隔缺损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量少,且经二级及以上医院确认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及高血压。
2. 严重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及尿毒症。
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代谢系统疾病及风湿性疾病。
4. 重症癫痫及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未治愈的精神疾病,或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者。
5. 慢性肝炎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毒携带者且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1)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稳定硬结;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胸膜肥厚者;
(2) 所有肺外结核(如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性肺结核治愈超过一年且未复发,二级及以上医院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结核治愈且无临床症状者。
第十一条 政策性加分:学院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接受国家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加分政策,按规定执行加分提档和专业安排(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对于不按照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的项目,则不承认任何高考加分及其分值。
第十二条 按国家规定被录取的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要求及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若未能按时入学,应提前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报到时,学校将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审,若发现录取材料与考生实际情况不符,或存在违规行为,学院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按国家规定进行复查。通过复查的学生将正式注册学籍;未通过复查的,将按《图木舒克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复查主要内容包括:
(四) 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体检要求,是否能够在校正常学习生活;
如发现新生存在虚假信息、徇私舞弊等情况,复查不合格,学籍将被取消;情节严重者,学院将移交相关部门处理。
第十四条 对于因患病无法按时入学的学生,经过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诊断,不适宜继续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在保留资格期间,若恢复健康并符合入学要求,学生可申请复学,经过学院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若复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办理入学手续,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每学期开学时,学生应按学院要求完成注册手续。未按时完成注册的,需申请暂缓注册;未按规定缴纳学费或不符合其他注册条件者,将不予注册。
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贷款或其他资助形式,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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