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规则与投档比例
本文整理了2025年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的录取规则,涵盖了投档比例、专业安排、调剂规定及身体健康要求等方面的内容,以下为详细信息,具体以学校最新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十一条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必须达到合格标准。
第十三条 若考生总分相同,根据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机构的成绩排序规则进行录取。若该省未有明确排序规则,则按科目成绩高低排序。文史类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排序;理工类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排序;三校生升高职按: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排序。
第十四条 如果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考生若同意调剂,将按照分数和可调剂专业的空缺情况进行调配;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十五条 获得自治区及以上级别表彰的考生将在录取时优先考虑。
第十六条 我校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选择报考。
第十七条 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八条 单独招生及直升专科的录取将依据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高职单招及直升专科招生工作方案相关要求进行。
第十九条 对于享受政策性加分的考生,将按照教育部及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相关加分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查。身体条件不符合标准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逾期一周未请假或未按规定请假的,将视为放弃入学资格,除非因特殊原因。
第二十二条 学校在新生报到时会进行入学资格的初步审查,符合条件的办理入学手续并注册学籍;如发现考生的录取通知或其它信息与实际不符,或违反招生规定,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学校会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吐鲁番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学籍。复查内容包括:
(四)考生身体状况是否符合所报专业的体检要求,能否正常学习生活;
复查时若发现考生有虚假行为,将视为不合格并取消学籍;严重情况将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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