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录取标准与投档比例
本文将为您提供2024年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的录取政策,包括投档比例、专业安排、调剂办法、体检要求等详细内容。具体事项请参考下文,如有变化,请以学校发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第二十二条 刑警学院的公安专业将在各省(区、市)本科提前批次进行录取。
(一)申请侦查学、经济犯罪侦查、公安情报学、涉外警务、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网络安全与执法、数据警务技术等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应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一批次的录取分数线。
(二)申请治安学、禁毒学、警犬技术等专业的考生,投档成绩应达到生源省(区、市)本科第二批次的录取分数线。
(三)对于已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区、市),考生的投档成绩需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第二十四条 刑警学院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对于顺序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于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调档比例一般为100%。
第二十五条 刑警学院采用“分数优先”原则进行录取,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的投档分数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一录取。录取时,考生的专业志愿是确定最终专业的依据,不设专业级差。如果考生的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按调剂录取;若不服从调剂,则退档处理。
第二十六条 如果招生计划未满,刑警学院将在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同意后,采取公开征集志愿的方式进行录取。征集志愿的录取规则与专业选择方法与前述相同,考生必须符合公安院校的报考资格条件,并且政治审查、面试、体检及体能测试均合格。
第二十七条 若考生的投档分数相同,刑警学院将依照以下规则进行排序:
(一)在未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文史类考生将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及外语成绩,理工类考生则依次比较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及外语成绩。
(二)在“3+3”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市),排序将依据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三门成绩的总和、选考科目中最高分及次高分进行比较。
(三)在“3+1+2”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排序将依次比较语文和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的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的最高分和次高分。
第二十八条 对于符合教育部《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第46条、第47条相关条件的考生,若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加分投档,则刑警学院将按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并确定录取专业。
第二十九条 刑警学院在高考综合改革及特殊录取要求省(区、市)的录取规则如下:
(一)在实施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考生必须满足所报专业对选考科目的要求。
(二)在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三十条 刑警学院的公共外语课程及相关专业课程仅提供英语语种,非英语语种考生请慎重考虑报考。
第三十一条 刑警学院将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录取名单,制作录取通知书,并按照教育部及国家邮政局的相关要求,进行通知书的邮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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