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规则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2025年南昌应用技术师范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的相关规定,内容来自学校的招生章程,供考生参考。
第十五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施全面评估,涵盖德、智、体、美、劳五方面,择优录取。
第十六条 若考生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中未通过,学校将不予录取。
艺术类专业的招生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艺术类考试(联考)成绩。投档到学校的考生将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以高考文化成绩为排序依据;若文化成绩也相同,则依次根据语文、综合、外语和数学成绩排序。若省内有具体的录取规定,将按照该省的录取标准执行。
第二十条 学校严格遵循教育部及各省相关的高考加分、降分政策,凡符合条件的考生将获得相应的加分或降分优惠。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存在严重违纪行为或高考电子档案中有不诚信记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二十二条 除英语类专业要求考生为英语语种外,其他专业的外语语种要求不作具体规定。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使用英语。
第二十三条 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学校将通过各省教育考试院或招生委员会的官方网站公布录取结果,考生也可以通过学校的招生信息网查询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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