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辽宁大学艺术类招生政策
本文整理了2025年辽宁大学艺术类招生规则,以下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考生参考。
1. 投档方式
依据考生所在地区的相关政策执行。
2. 调档比例
按照考生所在地政策进行调整(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为100%)。
3. 选考科目要求
在第一批和第二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艺术类专业对选考科目没有特别要求;而在第三、四、五批高考综合改革省份,首选科目参考“三、艺术类专业设置说明”,再选科目没有要求。
在按照科类分配计划的地区(或批次)招生的专业,依据科类排序进行录取;而在不区分科类的地区(或批次)招生时,则按照不区分科类的顺序进行录取。
① 戏剧影视文学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普通类批次招生,考生无需进行艺术专业考试,仅录取报考此类专业的考生,并按该批次的录取规则执行。
② 对于报考戏剧影视文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进档考生,若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加分)相同,优先录取以下类别的考生:第一,具有省(区、市)招考委认定的加分资格者优先;第二,专业志愿排在前者优先;第三,具体科目成绩较高者优先,科目优先顺序为:语文、外语。
① 在平行志愿投档批次,符合所在地区投档条件且文化课成绩符合我校录取要求的考生,将按照平行批次录取规则执行。
② 对于非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志愿清”原则进行录取,不设定分数级差,按照考生报考专业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名额未满,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艺术类专业的成绩采用各省统考的合格成绩(专业方向或专门化类别)。
6. 关于高考加分的说明
在录取过程中,将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委员会的高考加分政策执行。
7.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依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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