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贵阳学院艺术类招生规定
本文将为大家呈现2025年贵阳学院艺术类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来源于招生章程,供各位参考。
录取原则
第八条 贵阳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严格遵循生源地省级招生部门发布的相关录取方案及政策(包括加分政策、调档比例、选考科目要求及其他录取相关规定等),调档比例一般为100%。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考生必须符合我校的选考科目要求,具体要求依据省级招办发布的信息为准。对于不符合国家招生政策的考生,将予以退档处理。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将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录取专业。
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则依据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录取。如果生源省份未规定统一排序标准,则历史类考生将参考历史、语文、外语和数学成绩,物理类考生则参考物理、数学、外语和语文成绩;综合改革类考生则按以下顺序排序:考生语文数学两科的总和、语文或数学的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的单科成绩、再选科目的单科成绩(从高到低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若考生所填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时,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则会根据其投档成绩在我校尚未满员的专业内进行调剂;若不服从调剂,则会进行退档处理。
第十条 对于艺术类和体育类的进档考生,若投档综合成绩相同,将依据生源省份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若生源省份未设统一排序规则,则首先比较高考总成绩,若依然相同,则按普通类的同分排序规则依次进行比较,从高到低排序。
第十一条 学校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以及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来执行对考生身体健康的要求。
对于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的考生,以下专业不予录取:生物工程、应用心理学、食品科学与工程、茶学、学前教育、体育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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