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规则
本文汇总了2025年朔州陶瓷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录取政策,以下内容来自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第十一条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遵循“学院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原则,在各省招生委员会的统一安排下进行录取,并且实施“阳光工程”制度。
(1)学院面向全国招收参加当年高考的考生,录取分数标准参照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所制定的专科录取最低分数线。
(3)对于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区、市),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布的规定为准,学院将按照高考改革方案的相关政策进行录取。
(4)根据各省招生办制定的投档原则,按照考生的考试成绩,参考相关科目成绩,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5)对于报考我院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同时满足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都达到生源省(区、市)相应科类及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成绩按照各生源省(区、市)的统考成绩进行使用,执行生源地的投档规则,进档考生将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如果考生的高考总成绩相同,将依次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排序:语文和数学两科的总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分、再选科目单科次高分。
(6)进档考生专业确定方式: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如果考生所有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将会根据是否服从专业调剂进行处理。若考生同意调剂,将会被调剂至同一专业组内未满额的专业;若考生不愿意调剂,则会被退档。
(7)对于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考生,处理方式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及生源省招生办的相关文件和规定执行。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lqgz/yszy/1079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