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湖南女子学院艺术类招生规则
本文为您提供了2025湖南女子学院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摘自招生章程,供大家参考。
录取原则
考生的省级统考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所在省(区、市)艺术类同科类本科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在进档后,将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录取。综合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1. 如果考生所在省(区、市)已经规定了综合成绩的计算方法,那么按该省的规定执行,并按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如投档成绩相同,则根据生源省(区、市)相应的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2. 如果所在省(区、市)未明确综合成绩的计算规则,则采取以下换算方式:
对于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类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 + 文化成绩×3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若专业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对于音乐类、舞蹈编导类专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文化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对于航空服务艺术与管理专业,综合成绩=专业成绩×50% + 文化成绩×50%。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的考生,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者优先。
报考空中乘务(专科)专业的考生必须符合本章程第十六条的要求,并达到所在省(区、市)专科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进档的考生将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照生源省(区、市)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如果生源省(区、市)没有明确的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的高低进行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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