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西昌民族幼儿师范艺术类录取规则
本文整理了2025年西昌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源自招生章程,仅供参考。
录取标准
第十二条 学校严格遵守国家招生政策和相关纪律,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不设专业级差。
第十三条 在教育部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内,学校将根据各省(区、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调阅考生档案并进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承认各省(区、市)政策性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将在加分后的成绩基础上进行排名录取。
艺术与体育类专业:对于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达到所在省(区、市)专科控制分数线的考生,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将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构成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果投档成绩相同,将依次比较专业成绩、语文和外语成绩,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体育类专业则根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语文成绩及外语成绩依次比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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