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泸州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招生规则
这篇文章整理了2025年泸州职业技术学院艺术类的录取规则,内容源自招生章程,供您参考。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的要求,学院实施“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制度,贯彻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精神,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采用“根据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比例投档”的方法录取新生。
第七条 对于未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学院采用“志愿优先”的原则,当第一志愿未能录满时,愿意接受非第一志愿考生。
第八条 艺术类专业的招生依据“文化素质+专业能力”考试评价,文化素质和专业能力各占50%。录取对象为术科和文化成绩均达标的考生,按综合成绩排序,优先录取综合成绩高者。若综合成绩相同,依次比较术科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如再相同,按照四川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中的排序规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数学单科最高分、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最高分、再选科目次高分),优先顺序排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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