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招生计划
本文提供了2025年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的相关计划,内容涵盖各专业的招生人数和其他重要信息。希望这些资料对大家有所帮助。如遇信息有变,请以省市教育考试院或学院官网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山东药品食品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及综合评价招生计划
第十五条 根据教育部和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相关规定,学校将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录取原则
1. 若某些专业的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人数低于招生计划,经过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空余的招生名额可调剂至报考人数较多的专业。
单独招生(普通类)录取原则:优先录取免试考生。剩余名额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录取,优先考虑考生填报的第一专业志愿;若第一志愿未满额,则根据第二志愿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录取原则:退役军人类别设置单独计划,依据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原则:根据专业计划和考生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先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若该专业未满额,再从第二志愿考生中按照成绩排序进行录取。
3. 若单独招生(普通类)考生的文化素质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20分,则不予录取。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及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若素质测试成绩低于60分,也不予录取。
5. 在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单独招生(普通类)将依次按照文化素质考试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进行排序;如果仍然相同,则按语文、数学、英语的成绩高低排序。
单独招生(退役军人类)成绩相同的考生,将依次根据综合能力、职业潜力、心理素质成绩排序。
综合评价招生总成绩相同者,将按素质测试成绩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排序;如有必要,还会依据高二下学期的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以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进一步排序。
根据录取规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后,须报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批。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正式报送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第十六条 已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不能参加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该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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