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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春季及职教高考招生章程

大学生必备网 高职单招 2025-08-13 14:28:02

2025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yunn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云南</a>能源<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技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春季<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职教高考<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5年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生及职教高考的相关招生章程,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等详细信息,供考生参考。

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春季招生、职教高考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云南省2025年高等职业院校春季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实施办法(试行)》以及《云南省2025年中职职教高考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经过云南省教育厅及省招生考试院批准,我校将参与2025年春季招生与职教高考招生工作。为规范招生过程,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本章程制定如下。

第二条 本章程是了解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生与职教高考政策、规定以及相关信息的主要途径,也是我校进行招生咨询和录取工作的依据。

第三条 学校概况

学校名称: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性质:全日制公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学制:三年

学校代码:5336(省编代码)

主管单位:云南省教育厅

学校地址:

麒麟校区:云南省曲靖市职教园区文苑北路10号

沾益校区:云南省曲靖市沾益区龙华街道西河社区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施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机构、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五条 学历证书:学生在完成学业、修满学分并符合毕业条件后,将获得由云南能源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政策计划的制定及重大事项决策,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

第七条 招生办公室作为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八条 招生工作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学校自觉接受上级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专业建设需求,综合考虑云南省考生的数量与质量、各专业就业情况等因素,结合学校近年来招生情况,确定春季招生和职教高考的专业招生计划。最终计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报省教育主管部门,按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核准计划执行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录取方式

1. 春季招生及职教高考采用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方式。在云南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按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参考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择优录取

2. 职教高考同分考生的排名规则

考生投档成绩艺术类、体育类除外)将依次按照:不含加分成绩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专业理论考试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成绩进行比较,逐项排列;艺术类与体育类考生则按:不含加分成绩职业技能成绩、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成绩依次比较,得分高者优先。如果所有项目分数相同,则按照同分考生处理。

3. 春季招生同分考生的排名规则

春季招生时,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将依次比较:职业技能考试成绩、语文量化成绩、数学量化成绩、6科(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量化成绩之和、外语量化成绩,按比较结果决定排名。若所有成绩相同,则按同分考生处理。

4. 除“煤矿智能开采技术”与“通风技术与安全管理专业仅限男生招生外,其他专业不设性别比例限制。

5. 学生体检标准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6. 在录取期间,若招生计划有调整,需按程序报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同时,本校不受理考生任何形式的放弃录取申请。被录取的考生不得再参加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继续参加普通高考。

7. 2025年5月10日前,考生可在云南省招考频道网站查询自己的录取结果。录取通知书将在完成录取手续后,在高考录取期间发放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一条 我校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为:学费5000元/学年,住宿费:六人间800元/学年。

第十二条 国家及地方政府在本科及专科阶段建立了完善的奖助贷免勤等资助政策学校通过实施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服兵役学生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等项目,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顺利成长。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三条 新生报到要求

被省级招生机构确认并录取的考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的考生,需提前请假。如未请假或未按时报到超过一周,将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四条 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新生入学时,学校将核对考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件等相关材料。若发现任何不符或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74-3181871、3181873

监督举报电话:0874-3181895

信访邮箱:ynnyjjjc@163.com

传真:0874-3513237

邮政编码:655001

学校网址:http://www.ynny.cn

第十六条 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规章及上级政策不一致,将以国家法律、规章及上级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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