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单招规定
本文为您整理了2025年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的单独招生章程,涵盖学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相关内容,供参考。
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单独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确保西安电力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我校”)单独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并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我校的单独招生工作将严格执行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落实“十公开”要求,接受我校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二章 学校概况
国标代码:11826 在陕招生代码:8110。
办学层次:专科
学 制:三年
邮政编码:710032
学校网址:http://www.xaepi.edu.cn/
第三章 组织结构与职责
第五条 我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计划和实施方案,研究并决定重大招生事项。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校领导和纪委书记担任,成员包括学校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
第六条 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负责落实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并执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
纪检监察联系电话:029-61842158
纪检监察邮箱:xadzjw@sina.com
第五章 入学申请与考核办法
第九条 申请参加我校单独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已报名参加2025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且选择物理为选考科目,同时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第十条 考生应在2025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7:00期间,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网址:https://www.sneea.cn)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s://www.sneac.com),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与招生计划,提交入学申请。
第十一条 考生需于2025年3月12日9:00至3月13日17:00,前往我校(西安市新城区长乐西路180号)进行现场确认并采集信息。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退役士兵携带退役证),确认报名信息,填写专业志愿(每位考生可填写6个专业志愿,是否服从调剂志愿),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领取准考证。
第十二条 我校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两项评价方式,只认可在我校参加文化素质笔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试的考生成绩。
第十三条 我校文化素质笔试定于2025年3月15日上午8:30-11:30举行,职业适应性测试则安排在2025年3月15日下午14:00-18:00进行。
1. 文化素质笔试
(1)由陕西省示范高职院校联盟统一命题,考试由我校组织进行,涵盖语文、数学和英语,满分300分,每科100分;
(3)根据陕西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五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陕西省退役士兵教育培训暂行办法的通知》(陕退役军人厅发〔2023〕26号),具备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兵可免除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成绩按满分计算。
2. 职业适应性测试
我校针对不同专业类别制定了职业适应性测试标准,并已在官网公布。考生须到校参加该项测试。
每个专业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满分为300分,测试主要评估考生的职业倾向,帮助考生根据个人兴趣特长做出合适的专业选择。
第十四条 我校将于2025年3月26日9:00之前,向省教育考试院报送所有参与测试的考生的最终成绩,并于3月26日17:00之前,提交我校预录取考生信息至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同时在我校官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姓名、录取专业、毕业学校等基本信息)。
第十五条 预录取考生需于2025年4月2日9:00至4月3日17:00,持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到我校本部报到注册。逾期未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预录取资格。报到后,考生不得再参加其他类型的考试招生,并签署“知晓同意书”。我校将于4月16日17:00前将报到注册考生信息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第十六条 对考生的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所有招生专业的就业方向主要涉及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建设企业及其他相关领域。色盲、色弱的考生需慎重报考。
第十七条 我校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教育厅及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政策,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进行录取。招生录取依照“文化素质笔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综合评分,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录取专业。若考生填报的所有专业志愿均未能满足且服从调剂的,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其至其他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第十八条 若考生总成绩相同,将依次按文化素质笔试成绩、数学、英语、语文成绩进行排序,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十九条 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物价主管部门的标准收取学费与住宿费。所有招生专业的学费为6500元/学年,住宿费为850元/学年。
第八章 奖、助学金及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第二十条 我校建立了多元化的奖助学金及资助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措施。新生报到时将开通“绿色通道”,确保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一条 国家资助:
国家奖学金:10000元/学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6000元/学年;
国家助学金:一般困难3200元/学年、特别困难4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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