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陕西警察学院高职招生章程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5年陕西警察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主要涵盖了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等内容,以下是具体详情,供大家参考。
2025年陕西警察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陕西警察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并有效保障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陕西省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参加202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并报考陕西警察学院的考生。
第三条 2025年,陕西警察学院将采用高职综合评价招生模式进行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
第四条 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为:陕西警察学院,国标代码:13819,陕西省招生代码:8055,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办学层次:本科(学制4年)、高职专科(学制3年),学校颁发学历证书的名称为:陕西警察学院,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学历证书类型为: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陕西警察学院是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本科层次普通高等学校,主管部门为省公安厅,省教育厅负责业务指导和管理。
第七条 学校注册地点:陕西省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199号。陕西警察学院目前设有浐灞、秦都、雁塔等三个校区,全体学生均在浐灞校区进行学习和生活。
第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29—68756878
地址:西安市浐灞生态区启源二路199号
邮政编码:710021
学校官网:www.snpc.edu.cn
第三章 招生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条 学校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和招生的校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实施。
第十二条 陕西警察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从事招生录取工作。如发现以陕西警察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或个人,学校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章 考生资格、测试申请和考核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参加学校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思想品德合格,身体健康;
(二)考生必须完成2025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考)的报名手续;
(三)考生应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老学考)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
(四)考生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老学考)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物六科成绩应达到E以上(不含E)。
第十五条 考生申请
(一)符合报名资格的考生需在2025年3月7日9:00至3月10日17:00期间,登录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依据本人意愿,提交入学申请。
(二)成功提交申请的考生,还需在2025年3月7日10:00至3月11日17:00期间,登录陕西警察学院官网进行综合评价测试报名并填报专业志愿,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可打印准考证。
第十六条 测试考核
申请入学的考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一)文化素质测试
参加高职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将以其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成绩为依据,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文化素质测试。
(二)职业适应性测试
考生将根据公安和司法专业类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标准,进行笔试(科目一)和面试(科目二)。面试考生将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面试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1.2倍。
第十七条 测试安排
(一)测试时间及科目
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一(笔试):2025年3月15日(周六)9:00—11:30
职业适应性测试科目二(面试):2025年3月22日(周六)9:00—12:00
(二)测试地点
考生需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
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需携带退役证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提供的证明。
第十八条 2025年3月26日9:00前,学校将形成所有符合条件的考生成绩库,报送省教育考试院。2025年3月27日17:00前,学校将预录取考生信息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第十九条 2025年4月1日至4月2日...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zszc/gzdz/488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