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院校库 > 招生章程 > 高职单招

2025年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春季招生章程

大学生必备网 高职单招 2025-07-30 11:08:02

2025年广东<a href=https://www.211g.cn/tag/gongc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工程</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技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春季高考<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汇总了2025年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春季高考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录取原则等内容,供考生和家长参考。

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春季高考招生章程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四章 招生类型计划发布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六章 录取流程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标准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标准

第三节 录取审核与备案

第七章 体检标准

第八章 组织保障

第九章 新生注册与复查

第十章 收费标准

第十一章 助学政策

第十二章 招生咨询与监督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校春季高考的招生工作,保障学校与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和广东省招生委员会相关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秉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评价考生的德、智、体、美、劳五项素质,并严格按照择优录取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名称: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 学校代码:13930

第五条 校区地址:广州校区: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凤凰街渔兴路18号,邮政编码:510520;清远校区: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职教一路27号,邮政编码:511510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九条 学校主管部门:广东省教育厅

第十条 毕业证书:符合国家招生规定并录取的学生,在校完成教学计划并合格,毕业时将获得由广东工程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对于退学的学生,根据具体情况发放肄业证书或学习证明。

第三章 组织架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制定并执行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具体招生办法,同时协调招生过程中出现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学校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是招生委员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处理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三条 学校设有招生监督小组,由校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组成,负责监督招生工作的公正性。录取过程中,专门设立信访组处理考生和家长的申诉与投诉。

第四章 招生类型计划发布

第十四条 本校春季高考招生分为“依学考录取”和“3+证书”考试招生,具体招生计划及要求请参照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发布的《广东省2025年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报考条件

第十五条 报考“依学考录取”的考生需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2025年高职院校依学考成绩招生的相关规定,并参加2025年1月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

美术设计类的考生还需参加美术设计类的统一术科考试

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

第十六条 报考“3+证书”考试招生的中职生,需符合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关于2025年中职毕业生统一考试招生的相关规定,并具备报考专业要求的专业技能证书。

具体要求详见《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春季高考统一招生专业目录》。

第六章 录取流程

第十七条 本校录取遵循“学校负责,省招办监督”的原则,依据考生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评定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素质进行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的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属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视觉传达设计、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专业为学分互认项目,具体的培养模式和收费标准可查阅本校招生官网。

第十九条 本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慎重报考相关专业

第一节 “依学考录取录取规则

第二十条 “依学考录取”分为普通类与美术设计类,普通类根据学考成绩总分排名,美术设计类根据合成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所有考生按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的综合素质评价择优。

第二节 “3+证书”考试招生录取规则

第二十一条 “3+证书”考试招生根据考生的文化科目考试成绩排名,优先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根据考生的排位择优录取;若排位也相同,将优先录取与所报专业相关性较高的中职专业背景考生。

第三节 录取备案

第二十二条 学校会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向考生发送正式的录取通知书。

第七章 体检标准

第二十三条 学校录取的考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具体标准由教育部及相关部门发布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zszc/gzdz/50744.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评论底部广告位

211高校网

http://www.211g.cn/

统计代码 | 豫ICP备2023023261号-1

Powered By 211高校网 大可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墨鱼部落格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