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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城职业学院单招政策

大学生必备网 高职单招 2025-08-13 16:56:02

2023年永城<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单招章程

本篇文章为大家整理了2023年永城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章程,主要包括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相关内容,以下是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永城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永城职业学院2023年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提升生源质量,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规范招生行为,并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招生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政策文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永城职业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永城职业学院

英文名称:“Yongcheng Vocational College”。

第四条 学院国标代码:13787 ;河南招生代码:6287

第五条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永城市东城区学府路002号,邮政编码:476600。

第八条 招生对象:

已通过2023年河南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的考生。

已通过河南省2023年对口招生考试报名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第九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永城职业学院

第十条 颁发的学历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十一条 永城职业学院设立了由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永城职业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该小组负责贯彻国家招生政策,制定学院招生计划,并决定招生相关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 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为常设机构,负责学院全日制高职(专科)的日常招生工作。

第十三条 学院纪委监察处负责对招生政策和规定的监督,保护考生和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 考试

河南省教育厅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与监督下,学院将自主命题,分为文化素质考试职业技能测试两个部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命题和考试

第十四条 考试内容、科目及分值:

1.文化素质考试

(1)对于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的考生,文化素质成绩将采用三科(语文、数学、英语)的等级成绩进行折算,总分为200分。

(2)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社会青年考生或中职生,文化素质考试将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政治和历史5个科目,总分为200分。

(3)退役士兵:符合免试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需按相关要求进行资格申报。

2.职业技能测试:

(1)对于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将重点考查考生的专业素养和职业潜力,测试方式为笔试,总分200分。

(2)对于没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职业技能测试将考查考生的综合专业能力及岗位技能,测试方式为笔试,分为不同的专业类。

(3)报考艺术专业的考生将进行专业特长展示,测试总分为200分。

第十五条 考试组织

学院设置多个考场,确保考试顺利进行,所有考试均遵循国家考试标准。

第十六条 考试时间:2023年4月7日。

第十七条 考试地点:永城职业学院

第十八条 准考证打印:考生可在2023年4月5日至6日登录学院官网打印准考证。

第十九条 赋分政策

考生获得的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竞赛奖项,将为其增加额外分数,具体加分政策如下。

第四章 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

第二十条 免试对象和条件:获得国家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或拥有高级工、技师资格的中职毕业生,可以免试进入我校。

第二十一条 免试录取程序:

考生需提交相关材料申请免试入学,学院将进行资格审查并报省教育厅复审。

第五章 录取

第二十二条 根据考生类别,学院将采取相应的录取规则

第二十三条 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条件的考生将优先录取

第二十四条 有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将依据总分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五条 无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的考生将依据综合考试成绩进行录取,若总分相同,则依文化素质考试成绩排序录取

第二十六条 退役士兵考生录取时,若成绩相同,将优先根据服役年限和年龄进行排序。

第二十七条 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八条 录取结果将在招生公布,并按规定办理录取手续。

第六章 学费、住宿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需按照规定缴纳学费和住宿费。

第三十条 学费标准:文科类3700元/年,理科类4200元/年,艺术类4600元/年。

第三十一条 住宿费标准:1200元/年。

第七章 资助政策

第三十二条 学院提供多种形式的资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第八章 新生入学与待遇

第三十三条 通过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需按规定时间报到入学。

第九章 其他

第三十四条 监督机制:学校将对单招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第三十五条 联系方式:

电话:0370—5171999

传真:0370—5172822

网址:www.ycvc.edu.cn

电子邮箱:yczyxyzjc@163.com

第三十六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进行招生工作。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章程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永城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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