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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塔城职技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5-29 11: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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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塔城<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技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性质、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及学校地址等方面的内容。以下是详细信息,供各位参考。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度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确保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部相关招生法规,结合塔城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立全日制高职院校,具备高等专科学历教育的招生资格

第三条 学院基本情况

(一)学院名称:塔城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三)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四)学院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迎宾路33号

(五)学院代码:14740(国家标准)

学院占地382亩,现有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拥有教学楼、实训基地、电子图书楼等设施,学生宿舍楼、食堂及标准运动场等生活设施齐全。图书馆藏书超过18万册,电子图书10万册,校园内无线网络覆盖全面,安全监控系统无死角。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职(专科)招生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及计划,并讨论决定重大招生事项。

第六条 塔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是学院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实施,并接受纪检部门、师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第七条 在自治区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学院根据人才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结合生源及政策支持等因素,编制科学合理的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计划及要求以各省(市、自治区)考试院或招生发布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第八条 学院开设的招生专业包括:“电力系统继电保护技术”(430106)、“现代物流管理”(530802)、“现代农业装备应用技术”(410013)、“旅游管理”(540101)、“音乐表演”(550201)、“学前教育”(570102K)、“大数据与会计”(530302)、“机电一体化技术”(460301)、“畜牧兽医”(410303)、“美容美体艺术”(550111)、“烹饪工艺与营养”(540202)、“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460701)、“计算机网络技术”(510202)、“园艺技术”(410105)。

第九条 学生入学后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学院严格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和住宿费。2024年各类新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如下:财经专业:2900元/每生每学年,艺术专业:3100元/每生每学年,理工类专业:3100元/每生每学年,文科专业:2900元/每生每学年;住宿费标准为:600元/学年。

如收费标准有调整,将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的最新批准标准执行。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院录取工作在国家教育部的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按照国家教育部发布的最新文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虑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素质,择优录取

第十一条 报考我院的考生需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

第十二条 进档考生的录取遵循“分数优先、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若考生的总成绩相同,将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成绩排序规则,按要求录取;如未明确排序规则,则根据单科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单科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果报考的专业已满,且考生同意调剂,则可以调剂至其他专业;不愿意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

1、普通类或单列类(外语类)招生科目成绩顺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工类: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2、三校生在总分相同的情况下,将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成绩较高的考生。

3、如果投档考生的专业已满,且该考生的分数较高,且愿意调剂,则会优先考虑调剂至我院的热门专业

4、音乐表演专业属于艺术专业,要求考生达到自治区202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统考合格线,并且在高考文化课和统考成绩上均达到本省(区、市)投档分数线(包括政策性降分)后,按综合分高低进行择优录取。综合分的计算依据是省(区、市)相应的专业计算公式。如总分相同,按文化素质科目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文史类:语文、数学、英语;理工类:数学、语文、英语。

第十四条 外语要求:我院公共课程为“大学英语”,因此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需谨慎报考。

第十五条 学院对男女比例没有限制。

第十六条 考生的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及相关补充规定。

(一)以下疾病的考生,学院可以不予录取

1、色觉异常(色弱、色盲等)者,无法准确识别颜色的考生,美容美体艺术专业、畜牧兽医专业不予录取

2、肢体残疾,且生活无法自理者。

第十七条 对学前教育、音乐表演专业报考者,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女生身高1.50米以下、男生身高1.60米以下以及有大面积纹身的考生,建议慎重报考。

第十八条 由于教育类专业特殊性,建议身体有畸形或影响专业学习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五章 新生入学与管理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新生需持学院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身份证件,办理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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