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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疆理工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17 09:54:02

2024年新疆理工<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4年新疆理工学院招生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办学类型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内容。希望这些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新疆理工学院2024年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教育部关于阳光招生和依法治招的政策,确保2024年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新疆理工学院学校代码(国标):13558。

第三条 新疆理工学院为自治区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应用型本科院校,受教育行政部门管理

第四条 学校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学府西路1号。

第五条 学校定位为应用型本科院校,致力于培养满足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学校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六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主要通过文化考试进行选拔,综合评价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择优录取。不符合思想政治品德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第七条 新疆理工学院本科招生以全日制形式进行,本科学制为四年。

第八条 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完成教学计划,达到毕业要求的,将获得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还将获得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九条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精神,学校成立招生委员会,设立招生办公室,隶属于党委学生工作部(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招生委员会下设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招生工作。

第十条 新疆理工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在党委领导下、招生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第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纪检部门的监督,同时还将设有教师和学生代表组成的第三方监督机制。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招生计划的编制依据学校的培养目标和办学条件,结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考情况、生源质量及区域需求进行合理安排招生计划在经过教育部审核后,由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新疆理工学院录取批次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具体规定执行。所有录取工作都采用网上远程录取方式。

第十四条 学校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模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在招生计划内未完成的名额,可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向生源充足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

第十五条 报考英语及商务英语专业的考生,外语科目必须为英语,且英语成绩须达到规定标准。

第十六条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将根据当地选考科目及要求执行,并遵循教育部的相关文件。

第十七条 若考生所报考省份没有明确的成绩排序规则学校将依据考生的学科成绩,按理科(数学、理综、语文)或文科(语文、文综、数学)的成绩顺序进行排序。

第十八条 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安排。如考生不服从调剂,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第十九条 少数民族地区考生的录取,按照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 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将在录取过程中按规定给予加分。

第二十一条 外语类课程使用英语,考生应慎重选择非英语语种的相关专业

第二十二条 除特殊标注的专业外,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将按教育部的相关体检指导意见执行。

第二十三条 维吾尔语专业将遵循自治区的“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相关政策

第二十四条 新疆理工学院与部分高职院校合作开展“4+0”模式的四年制应用本科教育,招生计划将依据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布

第五章 新生入学

第二十五条 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费,标准依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物价局的相关文件执行。学费为:外语类3800元,理工类3500元,财经类3200元,文科类3100元。住宿费:四人间1000元,六人间800元。

第二十六条 新生报到时需提交并验证包括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等在内的相关材料。如发现材料不符或存在违规情况,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必须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如无法按期入学,需提前学校请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学籍。

第二十八条 学生可申请各类奖学金或助学金,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或自治区助学金。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新疆理工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第三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所有招生事务由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直接负责。

学校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学府西路1号

邮政编码:843100

联系电话:0997-2205566

传真号码:0997-2205500

学校网站:https://www.xjit.edu.cn/

招生网站:https://zs.xjit.edu.cn/

电子邮箱:zs@xji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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