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指南
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信息,下面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4年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学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软件园路2号(关山校区),邮政编码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民族大道26号(鲁巷校区),邮政编码430074
第三条 学校性质:公立
办学主体:湖北省人民政府
第四条 学校全面贯彻实施教育部“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国家要求选拔优秀人才。
第二章 组织架构
第五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执行国家及省级招生政策,研究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决策招生工作重要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第七条 学校在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招生计划内,按照分省、分类别、分专业的方式编制招生计划,并在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学校的招生计划和相关招生信息将在湖北科技职业学院招生信息网(https://zs.hubstc.edu.cn)及各省的官方渠道发布。
第九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遵循“省级招办监督、学校负责”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 学校会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调档比例,承认加分投档的考生资格。
第十一条 学校会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体检要求。新生报到后将进行复查,未通过复查的,将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 各专业不设性别比例,且应届生与往届生一视同仁。
学校各专业无外语语种限制,非英语语种的考生一旦录取后,将以英语作为第一外语进行教学。
第十三条 按照考生电子档案中的信息,对于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及身体健康合格的考生,学校将依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优先考虑志愿,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投档志愿成绩进行排名。
如果某专业因招生人数限制无法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考生若同意调剂,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政策将其调剂至未满额的专业;若不同意调剂,则会视为自动放弃。
第五章 入学与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新生应持录取通知书及相关证件,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若因特殊情况未能按时报到,需提前向学校请假,且请假时间不超过两周。未按时报到或请假超时的,除特殊原因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 应征入伍的新生可以保留入学资格,需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或户口簿)、高中毕业证等材料,到征兵办办理保留入学资格手续。退伍后两年内,持退役证及相关证明文件,可办理入学手续。
第十七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在三个月内进行资格复查。复查合格者将正式注册学籍,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八条 根据国家规定,新生需按湖北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缴纳学费,具体收费标准请参照学校的入学须知或学校官网。
第十九条 学校为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绿色通道”。有需要的学生可凭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贫困证明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还提供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等资助方式,确保家庭困难的学生不因经济问题影响学业。
学校官网:https://www.hubs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hubstc.edu.cn
联系电话:(027)87588880,87588821,87588921
官方QQ:800866560
第二十一条 完成学业并成绩合格的学生,将由学校颁发国家承认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第二十二条 如果本章程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存在不一致,以各省相关政策为准。
第二十四条 学校将严格按照已公布的招生方案进行招生,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举报电话:(027)87587837。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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