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招生指南
本篇文章为大家介绍了2024年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的招生章程,包括了学院的办学模式、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标准、学费、奖助学金政策、学校位置等方面的内容。以下为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招生流程,确保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同时保障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2024年度的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名: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学校标识码:4150012755。
第四条 学院成立时间及审批单位:2001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渝府〔2001〕65号),并由教育部备案(教发函〔2001〕146号),隶属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管理,属于民办非营利性高职院校。
第五条 学院地址:金龙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金龙平湖路88号;天城校区位于重庆市万州区天城巨人路1号。
第六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办学基本条件:学院总占地面积405981平方米,建筑面积162194平方米。校园环境优雅,设施完善,教学仪器设备总值5293.67万元,图书馆藏书72.51万册。目前,学院拥有专任教师768人,其中高级职称155人,硕士及以上学历193人,现有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12804人。
第九条 学院面向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根据教育部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发布,我院不设预留计划。
第十条 在录取过程中,若某专业报考人数较少,且符合教育部和生源省份招办相关规定,我院可适当调整各专业的招生计划。
2024年,我院共设22个专业,面向全国招生,学制为三年。专业包括:软件技术、大数据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康复治疗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动漫制作技术、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广告艺术设计(艺术类)、数字媒体艺术设计(艺术类)、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新能源汽车技术、机械设计与制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会计信息管理、电子商务、市场营销、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音乐表演(艺术类)、学前教育(师范类)、艺术教育(师范类);具体可参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发布的相关招生信息。
1、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确保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
2、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所有学生的公共外语为英语。
3、男女生比例不限。
4、身体健康要求: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新生体检标准。对于学前教育、艺术教育类专业,除满足教育部等部门的体检标准外,还应参考教师资格认定体检要求。若身体条件不符合要求,考生应谨慎选择报考此类专业。
5、调档比例:依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平行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05%,顺序志愿原则上不超过120%。
6、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实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录取方式,采用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方式。
(1)普通类考生:对于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我院按考生填报志愿的顺序,依据投档分数高低择优录取;若第一志愿考生不足,将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对于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相关省份的规定执行。
(2)艺术类考生:以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为依据,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名录取;若省级招办有具体规定,则依照省级规定执行。
(3)考生的专业安排:按照考生的志愿优先原则进行,若报考的专业已满且愿意接受调剂的考生,将安排到其他专业;若不愿意调剂的考生将退档。
(4)所有按政策加(降)分投档的考生,按加(降)分后的成绩录取。
第十三条 学费与住宿费标准
1、学费标准:各专业学费在9000元至12000元/年之间,具体标准按重庆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最新收费标准为准。
2、住宿费:1000至2000元/年,具体标准依据学生所住寝室类型而定。详细收费信息将在学校官网、新生入学须知及报到时公示。
3、退(转)学费用管理:因个人原因退学的学生,学院按照《重庆市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退还剩余学费及住宿费。
第六章 其他事项
第十四条 入学与复查
新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如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入学,应向学院请假。若未请假或逾期未报到,将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学院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复查,若不符合相关要求,将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十五条 学历证书
完成全部课程并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院将颁发国家承认、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信息技术职业学院普通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助学与保障
1、奖助学金:在校学生可依据国家相关资助政策获得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2、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年);学院还设有特困生补助。此外,学生可通过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最高16000元的助学金,并享有勤工助学岗位和带薪实习机会。
第十七条 监督机制
学院遵循“严格程序、加强管理、接受监督”的原则,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代办招生事宜。如有招生问题,请直接联系招生办公室。
第十八条 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电话:(023)58418666 传真:(023)58418888
学院官网:http://www.cqeec.com
招生官网:http://www.cqeec.com/zsxx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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