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河北美术学院招生简章
本文为大家提供2024年河北美术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以及学校地址等详细信息,以下是相关内容,供大家参考。
河北美术学院2024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以及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制定,并结合省级教育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及学校实际情况。
第三条 学校标识码:4113013075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教育
第八条 证书种类:达到专业毕业要求的学生,将由河北美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的本(专)科学历证书,经过教育部电子注册;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第九条 招生范围及计划:本校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具体科类包括:艺术(文/历史类)、艺术(理/物理类)、艺术(不分文理)、文史/历史类、理工/物理类。具体选考科目要求根据各省教育部门的发布为准。具体分省、分专业的招生计划及录取批次等信息,请参考各省发布的招生计划手册。
第十条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招生计划依据每年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的规模,结合学校的办学条件、发展规划以及历年的招生情况进行合理分配。
第十一条 预留计划及使用原则:根据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校最多可预留15%的招生名额,具体是否使用将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 外语要求:所有学生的教学语言为英语。
第十四条 男女比例: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五条 身体健康要求:考生需符合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入学时进行复检。不符合健康标准或有虚假信息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
根据该指导意见,结合我校专业要求,提醒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一) 不予录取的疾病:
1. 严重心脏病(除非经手术治愈的先天性心脏病、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等),心肌病、高血压。
2. 严重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 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未治愈的严重精神病、精神活性物质滥用等。
5. 慢性肝炎且肝功能异常者(肝炎病毒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 结核病的特殊录取规定: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治愈或无症状的,及其它已治愈的结核病例,符合相关要求者可考虑录取。
(二) 色盲: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专业包括美术学、绘画、中国画等艺术类专业。
第十六条 报考条件:符合教育部和所在省(区、市)高考报名条件,并获得高考报名资格。艺术类考生需满足省级统考合格要求,且校考成绩合格方可报考。
第十七条 录取原则:我校录取工作实行远程网络录取,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综合评价学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表现,依据分数优先、志愿优先原则择优录取。
第十八条 加分政策:所有加分项目及分值不得用于未设省分招生计划的艺术类专业,具体加分政策按各省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 录取办法:
进档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所在省普通类本科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统考成绩合格者按我校艺术类校考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校考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课成绩及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依次排名。
(二)破格录取:对于未满额的雕塑、动画等专业,若考生校考成绩在前10%且文化课成绩达到85%以上,考生可按校考成绩破格录取。
破格录取名单公示7天,若有异议可提交书面申请,违规者将取消资格。
(三)其他艺术类专业按省级统考成绩及文化课成绩统一排名,择优录取。
(四)体育类专业:考生需在体育类专业考试及高考文化课成绩均达到要求的基础上,根据成绩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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