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院校库 > 招生章程 > 普通高考

2024年中南大学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13 10:02:01

原图

本文整理了2024年中南大学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办学层次、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学校地址等内容,下面是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中南大学2024年全日制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保护学校及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中南大学(英文名:Central South University,简称:CSU),是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国家“双一流”高校学校地址位于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麓山南路932号,邮政编码410083。

中南大学邓迪国际学院(以下简称“邓迪国际学院”)是与英国邓迪大学合作成立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归属于我校,且非独立法人单位。

第三条 学校本科招生类别包括:普通类、强基计划、综合评价录取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艺术专业、运动训练专业、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澳门保送生、澳门“四校联考”学生、台湾学测生、华侨港澳台学生联合招收项目、邓迪国际学院等。

第四条 对于按计划顺利完成学业的本科生,学校将授予中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将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第五条 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招生工作相关政策,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实施“阳光工程”,综合评价考生德智体美劳各方面素质,优中选优。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 学校设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决策招生工作。下设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本科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工作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主要负责贯彻执行招生政策,研究招生工作重大问题。招生监察办公室则负责对招生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 本科招生办公室是学校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日常招生事务的组织和实施,接受本科招生工作委员会的指导。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根据国家政策导向,结合社会与经济发展需求,学校综合考虑各省(区、市)生源情况、质量和教育公平等因素,制定各省(区、市)分专业招生计划,并通过各省招生考试机构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学校会预留不超过总招生计划1%的名额,用于平衡各地生源差异以及处理同分考生的录取问题。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学校将确定提档比例。对于顺序志愿投档批次,提档比例一般不超过120%;对于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一条 学校在提档时,认可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确认的高考加分政策,但加分总分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均不适用于我校无分省招生计划的项目。

第十二条 对于国家专项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类型招生,当符合投档条件的考生超过计划招生人数时,学校将按照生源所在省(区、市)的排序规则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将被退档。

第十三条 学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含加分)及专业志愿,安排专业录取。没有专业级差。对于同等条件的考生,理工类考生优先考虑数学、语文、外语成绩;文史类考生则依据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录取。若所有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考生是否服从专业调剂来决定是否转专业

第十四条 对于参加高考综合改革的考生,选考科目必须符合学校规定的专业要求。

第十五条 在顺序志愿投档批次中,若第一志愿人数不足,将按照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其他志愿的考生,直至完成招生计划。如仍有空缺,将进行志愿征集。平行志愿批次则依据剩余计划调整至其他省(区、市)生源较好的地区完成招生

第十六条 护理学专业只面向有该专业志愿的考生招生,入校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第十七条 录取时,往届生与应届生一视同仁;招生专业没有男女比例限制;外语类保送生仅限英语语种,其他类别考生外语科目不限,但所有学生入学后均以英语为主要外语教学。

第十八条 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综合评价录取特殊类型招生将依据相关政策单独制定招生简章,并按相应规则录取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和卫生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要求可查询中南大学招生官网。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会对其入学资格进行复查,若发现不合格,将根据招生工作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学费及住宿费将根据湖南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及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

第二十二条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学校设有“绿色通道”支持,提供助学贷款、奖学金及助学金等助学措施,具体政策参照教育部及学校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三条 中南大学招生官方网站为:https://zhaosheng.csu.edu.cn,咨询电话为:0731-88830995,电子邮件地址:admis@csu.edu.cn,监督电话为:0731-88830637。

第二十四条 学校不会委托任何社会机构、中介或个人进行招生工作,也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和应试培训,未授权的招生行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如遇教育部及各省(区、市)高考政策调整,学校会根据新政策及时公布新的招生规定。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由中南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招生章程废止。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zszc/ptgk/54186.html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
后台-系统设置-扩展变量-手机广告位-评论底部广告位

211高校网

http://www.211g.cn/

统计代码 | 豫ICP备2023023261号-1

Powered By 211高校网 大可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使用手机软件扫描微信二维码

关注我们可获取更多热点资讯

感谢墨鱼部落格友情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