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南宁学院招生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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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为大家整理了2024年南宁学院的招生章程,涵盖了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政策、学费标准、奖助学金、学校地址等内容。以下是详细信息,供大家参考。
南宁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的规范性,保护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教育部相关政策,结合广西壮族自治区招生部门的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南宁学院(国标代码:11549),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邕宁区龙亭路8号(邮政编码:530299)。
第三条 南宁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的民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的管理。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担任组长,副校长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招生政策的制定、招生计划的确定,以及招生重大事项的决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常设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执行教育部及相关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制定并公布招生章程,组织招生宣传,编制并上报招生计划,实施招生录取工作,处理录取过程中相关事务,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等。
第八条 学校设立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学校纪委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九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年度招生规模,结合办学条件和近年来的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综合考虑生源质量、区域均衡等因素,合理制定各省、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或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
第十条 学校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录取批次及方法进行录取,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考察考生的德智体美劳,进行全面评价,择优录取。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学校将采取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 在实行高考制度改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学校将严格按照提前公布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执行,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满足专业要求。
2. 专业志愿优先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依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录取,直到名额满为止;若第一志愿专业无法录取,依次按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等进行录取,优先录取总分较高的考生。若总分相同,则按省级排序规则优先录取。如没有省级排序规则,则依语文+数学+外语的总成绩进行排序,依次按语文、数学单科成绩排序。
3. 若考生的所有志愿均无法满足录取要求,且考生愿意接受专业调剂,未被录取的考生将依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调剂到其他专业。若不愿意调剂的,将作退档处理。
(1)建筑学专业:学制为五年,考生需具备一定的绘画基础,入学后需进行美术复试(包括素描和速写)。
(2)艺术类(美术)专业:包括工艺美术、环境设计、新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术科成绩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术科高考成绩录取,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所在省的艺术类本科省控线。若术科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如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照省级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3)体育教育专业:体育成绩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体育高考成绩进行录取,文化课成绩需达到省控线。若体育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课成绩较高的考生。
5. 在内蒙古自治区,将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执行。
第十一条 对符合国家及省级加分或降分政策的考生,学校将按照规定予以认可。
第四章 入学与毕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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