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湖南女子学院招生指南
本文整理了2024年湖南女子学院的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办学性质、招生计划、录取条件、报考要求、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以及学校联系方式等,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能为大家提供帮助。
湖南女子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办学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中意一路160号
主管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办学层次:本科
院校国标码:11538
办学类型:公办
第三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湖南女子学院。按照本科培养要求完成学业的学生,颁发湖南女子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者,将授予学士学位证书。完成专科培养要求的学生,将颁发湖南女子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与纪律,全面落实“阳光工程”招生考试制度。
第五条 学校简介:湖南女子学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本科院校,创办于1985年,2010年升格为本科院校,2021年被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学校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所公办全日制女子普通高校,现为全国三所独立设置的女子本科院校之一,亦是全国妇联与湖南省政府共建高校。学校还是中国女子高校联盟的理事长单位。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七条 学校招生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主要决策招生规模和政策制定,招生就业处负责日常招生组织和实施工作。
第八条 在招生录取期间,学校纪委和监察专员办公室将全程监督招生过程,确保其公平、公正、规范。
第九条 学校招生严格遵循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政策,且未与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合作,亦未委托社会机构进行招生。如果有社会机构或个人声称与学校有合作或承诺通过“内部指标”保证录取,请考生及时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若因此遭受损失,请向公安机关报案。
第十条 学校将严肃处理招生违规行为,所有相关违规人员和考生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学校欢迎社会、考生及家长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第十一条 学校2024年面向全国23个省(区、市)招生,男女生兼招。招生计划的分配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办学目标以及各省(区、市)的生源状况、就业情况、专业发展等因素,结合往年的招生数据科学编制。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预留一定比例的招生计划(不超过招生计划总数的1%),并按照相关规定使用这些预留计划。
专业名称 | 所在院系 | 学制 | 学费标准 (元/学年) | 选考科目要求 | 文理科要求 |
会计学 | 商学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财务管理 | 商学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商学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市场营销 | 商学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人力资源管理 | 商学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物流管理 | 商学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数字经济 | 商学院 | 四年 | 5000 | 物理(必须选考1门科目) | 仅招理科生 |
汉语言文学(师范)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四年 | 3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汉语言文学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四年 | 45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汉语国际教育(师范)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四年 | 3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四年 | 8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英语(师范)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四年 | 3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英语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四年 | 38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网络与新媒体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四年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时尚传播 | 文学与传播学院 | 四年 | 6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学前教育(师范) | 社会发展学院 | 四年 | 4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社会工作 | 社会发展学院 | 四年 | 5000 | 不提科目要求 | 文理兼招 |
女性学 | 社会发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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