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武汉体育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本文整理了2023年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涵盖了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政策以及收费标准等内容,以下是详细信息,供考生参考。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2023年艺术类招生简章
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成立于2003年,获得湖北省教育厅批准并由国家教育部审核,是一所全日制本科独立学院。学院位于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区,环境优美,交通便捷,是理想的学习和生活场所。学院的总占地面积为546亩,建筑面积超过21万平方米,教学设备总值达到3400余万元,馆藏纸质图书超过35万册,纸质期刊超过400种。
武汉体育学院作为举办单位,已有六十多年历史,且具备博士学位授予权,凭借卓越的办学质量和良好的社会声誉,为学院提供了坚实的办学基础。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学院的教育教学活动受到武汉体育学院的指导与监督,双方在师资、图书、教学资源和实验设备等方面进行共享。
学院在专业设置方面也取得了显著发展。目前,学院本科专业涵盖了教育学、经济学、文学、管理学和艺术学五大领域,共设置16个本科专业和3个专科专业。其中,体育教育专业于2013年成为湖北省“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并在2022年湖北省体育教育专业大赛中荣获一等奖;运动康复专业也在2020年获评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
近年来,学院以“质量工程”为核心,推进人才培养方案的改革,优化课程考试方式,完善师资队伍建设,并加强教学管理和实践教学环节,提升了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水平。学院的毕业生广受社会欢迎,就业率逐年提升。
目前,学院共有在校生7000余人,其中本科生5500人,专科生1500人。学生按照体育科技学院的学籍管理,毕业后将获得武汉体育学院体育科技学院的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将颁发学士学位证书。学院还为学生提供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鼓励和资助成绩优秀的学生。学院的学费和住宿费按湖北省物价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学院的办学目标是立足湖北,辐射全国,专注体育学科,面向社会,努力建设一所以体育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应用型大学。
(一)舞蹈表演
舞蹈表演专业(代码130204)于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设立,是2012年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新增加的二级学科。该专业包括体育舞蹈、健美操和大众艺术体操等方向,旨在培养具备表演、编导、教学及理论研究等方面能力的艺术人才。毕业生可以从事学校的体育与健康教育、教学、训练、竞赛及体育基础科学研究等工作,或在各类表演团体、学校、社区等单位担任表演、教学、编导等岗位,成为一专多能的体育艺术人才。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应用型人才,具备扎实的舞蹈表演基础,能在学校、健身俱乐部、社区和文艺团体等单位从事教学、编排、表演和管理等工作。
(二)舞蹈学
舞蹈学专业(代码130205)属于艺术学类别,结合音乐、舞蹈和教育学,致力于培养具备良好舞蹈教育能力和一定表演水平的专业人才。该专业自2012年开设,主要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创新能力和艺术实践基础,能够满足舞蹈学本科生的毕业要求。师资力量雄厚,曾多次参与湖北省内外大型舞蹈表演,获得广泛认可,就业前景广阔。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良好思想道德修养和舞蹈学基础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能在中小学及相关部门从事舞蹈教育和训练工作,适应素质教育和基础教育需求。
(三)播音与主持艺术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代码:130309)隶属于戏剧与影视学类别,结合广播电视学、文学及新闻传播学等学科,探讨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艺术。该专业创办于2014年,旨在培养具有体育思维的播音主持人才,专业课程内容紧跟体育传媒和广播电视发展的前沿。学院配备了广播录音实验室、电视虚拟演播厅及非线性编辑室等硬件设施。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新闻传播学、戏剧与影视学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能够在广播电台、电视台、体育赛事和新闻节目中进行播音、报道、解说及主持等工作。
(四)广播电视编导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代码:130305)主要结合戏剧影视学、文学和新闻传播学等学科,探讨广播电视节目的创作和传播。该专业自2016年设立以来,培养了许多具备创作技能和国际视野的媒体专业人才。学院拥有广播录音实验室、电视虚拟演播厅等设施,能满足学生的专业实践需求。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广播电视节目编导、纪录片导演、频道策划、节目采访及制作等能力的应用型专门人才,能够在媒体机构从事影视节目制作、文案撰写及广播电视新闻等工作。
(一)考生需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上报健康状况。对于复查后身体不符合要求的考生,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二)学校不设男女比例限制,也不限制应届生和往届生的报考。
(三)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1.投档比例:根据生源情况及各省招办的规定,学校确定投档比例,平行志愿的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2.专业录取: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市的艺术类专业统考,文化和专业分数线由各省市招生部门划定。对于有统一投档标准的省市,学校将根据当地的投档原则执行。
版权声明
本文仅代表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
本文系作者授权发表,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本文地址:https://www.211g.cn/yxk/zszc/yszy/4379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