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高考加分项目及政策解析
一、加分项目及分值
1.烈士子女可加20分。2.退役军人在服役期间获得二等功及以上荣誉或被战区(原大军区)及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可加20分。3.自主创业的退役士兵可获得10分加分。4.归侨、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及台湾省籍考生(“三侨一台”群体)可加5分。5.来自民族聚居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如延边朝鲜族自治州、长白朝鲜族自治县的朝鲜族考生,伊通满族自治县的满族考生,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的蒙古族考生)可加5分。6.公安烈士子女加20分。7.根据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参加高考时,享受与军人相关的优待政策。
二、其他相关政策
1. 自2019年9月30日前,吉林省高级中等教育阶段已注册学籍的少数民族考生,若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作答,将继续享有加分资格。此类加分从5分调整为统一标准,并仅适用于吉林省内的高校招生。2023年起,该加分项目将全面取消。2. 对于申报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他们可以享受如少数民族预科班或民族班等专项政策,但不再进行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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