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高考优先录取政策解读
以下是甘肃省高考优先录取的相关政策,具体情况如有调整,以考试院官方通知为准。
教育部照顾政策适用范围
符合下列情况的高级中学毕业生,可以享受优先录取的待遇,具体录取与否由高校自行决定:
1、军人子女:包括平时荣获二等功或战时获得三等功及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及以上艰苦地区或西藏自治区服务满20年的军人子女,以及在二类及以上岛屿或航天、核岗位等特殊岗位工作达到规定年限的军人子女。如果符合全国统考录取条件并达到了相关高校的投档标准,应当优先考虑录取。
2、公安英烈及公安英模子女:涉及公安烈士、公安英模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的相关规定处理。退出现役的军人及残疾人民警察在参加全国统考并符合录取要求的,也会享受相应优待。
3、消防救援队员及其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成员及其子女,符合《甘肃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规定》及相关通知的,按规定执行优先录取政策。
4、青年志愿者:通过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联合激励系统认证,获得5A级评价的青年志愿者,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享有优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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