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招生政策
本文为您带来2025年哈尔滨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来自招生章程,供各位考生参考。
第十五条 学校的招生录取工作将在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教育部《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由学校的本科招生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 调档比例将根据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相关要求和我校的生源情况进行确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七条 学校将严格遵守教育部及各省招生主管部门的录取政策,确保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合格、身体健康并符合专业要求。在此基础上,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位次、艺术类专业成绩、专业志愿及体检信息,遵循“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来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的专业。如果考生的专业志愿未能被录取且服从调剂,学校将根据分数优先原则,将其调剂至其他未满额的专业;如果考生未能录取且不愿意接受调剂,则会作退档处理。
1.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该专业在普通类招生批次内进行录取,进档考生将按照普通类专业的录取规则进行择优录取。
2. 美术与设计类专业:进档考生将按照“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则优先考虑高考文化课成绩;如果文化课成绩也相同,则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的顺序,单科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3. 其他艺术类专业:进档考生将依据投档成绩按“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依然优先考虑高考文化课成绩,若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的单科成绩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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