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许昌学院艺术类招生政策
本文汇总了2025年许昌学院艺术类录取的相关规则,以下内容摘自招生章程,供广大考生参考。
录取标准
我校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的统(联)考成绩,所有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满足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两项要求,且成绩需达到报考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在投档时,如果考生所在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将按照该规则执行,且采取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折算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则按照我校的录取标准进行投档。具体录取规则如下:
1. 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美术学专业:依据考生文化成绩的60%与专业成绩的40%综合排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成绩×0.6 + 专业省统考成绩×1。
2. 音乐学、舞蹈学专业:依据考生文化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的50%综合排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成绩×0.5 + 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3.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依据考生文化成绩的50%与专业成绩的50%综合排序,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的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成绩×0.5 + 专业省统考成绩×1.25。
如若上述各专业的考生综合成绩相同,将优先按艺术类省级统考成绩排序;若仍然相同,再依据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录取。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对于进档的考生,我校将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若出现同分情况,则依据我校普通类专业的同分排序办法进行处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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