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艺术类录取政策
本文整理了2025年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艺术类的招生录取规则,以下内容摘自学院的招生章程,供考生参考。
第十一条 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学院会确定提档比例。在顺序志愿投档的情况下,调档比例一般不会超过120%;而在平行志愿投档时,调档比例通常控制在105%以内。
第十二条 在考生通过思想政治素质和身体健康审核合格后,学院将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根据考生的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各志愿之间不设置级差。
第十三条 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专业录取时,如果出现考生分数相同的情况,学院会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优先录取政策,之后再根据各省的同分优先投档规则进行处理。
对于进档的考生,如果所有志愿专业均无法录取,且考生服从专业调剂的,将被调剂到同一“院校专业组”内有空余计划的其他专业(不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若考生不愿意服从专业调剂,将会被退档。
第十四条 学院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依据教育部相关政策所给予的加分项目和分值。如果同一考生符合多个加分条件,将仅取最高的一项加分,并且加分总分不得超过20分。
对于报考我院美术学、绘画、环境设计、摄影、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等专业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相关补充规定,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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