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高职招生章程
本文整理了2025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关于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相关章程,涵盖了学校的基本情况、招生专业、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内容,以下为具体信息,供考生参考。
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及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确保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有序进行,遵循公平公正的选拔原则,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部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2025年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的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的招生工作将始终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全称为:日照航海工程职业学院,学院代码:14605
第五条 学院地址位于山东省日照市山海路369号,邮政编码:276800
第六条 学院的办学层次为专科。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成立了由校领导组成的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与计划,并决定招生工作的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校招生处是负责组织实施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的常设机构,主要负责相关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十条 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招生工作,确保各环节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一条 2025年,我校的单独招生计划总数为17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680人,具体的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招生计划可根据招生类别与专业进行调整。最终的招生计划以山东省教育厅下达的计划为准。
第十二条 招生对象
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面向我省中职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社会人员需具备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则面向我省普通高中的应届毕业生。
所有通过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方式录取的学生将以全日制形式进行培养。
第十三条 报名时间与方式
考生必须首先参加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才能报名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月21日,考生可在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平台上选择我校及相关专业。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需按春季高考报考的专业类别选报专业,确保所选专业类别与春季高考报考类别一致。
考生还需通过学校官网缴纳文化素质考试和其他相关费用。具体缴费安排会通过学校官网发布,请考生注意查看。2025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的考试收费标准将按照山东省相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测试方式与安排
第十四条 测试时间与方式:
单独招生
考试形式包括“文化素质+专业技能”两部分,总分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为230分,文化素质考试为200分,最终成绩由两部分的原始成绩合并计算。
1. 文化素质考试:文化素质考试将于2025年3月1日至3月3日举行,考试为线下形式,主要内容为文化基础课程,考前一周将在学校官网发布考试大纲,主要考察考生的基础知识。
2. 专业技能测试:考生需参加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的春季高考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将直接计入总分。
综合评价考试包括语文和数学两科,每科50分,总分100分,同时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100分)和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230分),最终总分为430分。考试时间安排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3日。
第十五条 特别说明
被我校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录取的考生,将不再参加春季及夏季的普通高校统一考试。考生报考即表示知悉此规定。
第七章 命题、测试与评分
第十六条 命题:学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命题,并确保试题保密工作得到严格执行。
第十七条 测试:所有测试将严格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考试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学校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测试过程严格管理,坚决打击考试违规行为,违规者将按相关法规处理。
第十八条 评卷:学校将科学制定评分标准,并公开测试结果,确保评卷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九条 根据教育部及山东省教育厅的要求,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各专业将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低于此线的考生不予录取。按照“志愿优先,依分录取”的原则,考生将根据所填专业志愿顺序进行录取。若某专业未满额,招生计划将进行调整。
第二十条 对于参加单独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将由文化素质考试和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在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下,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于参加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综合成绩将由高中阶段的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组成。在成绩相同的情况下,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招生计划在专业间可调剂使用。未满额的专业将通过调整招生计划进行补充。生源充足的特色专业将优先调入招生计划。
第二十三条 学校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航海技术及轮机工程技术专业主要适合男生报考,建议女生慎重考虑,以免影响就业。
第二十四条 根据海事局规定,报考航海技术和轮机工程技术专业的考生需年满16岁,听力正常,无色盲或色弱,且身体健康,其他体检标准参照国家海事局要求。
第二十五条 录取结果将在学校官网公布,考生可以通过学校招生网站或相关渠道查询录取信息。学校不接受考生因个人原因的退档请求。
第九章 收费标准与资助政策
第二十六条 学费及相关收费将按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及市场监管局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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