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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招生章程

大学生必备网 高职单招 2025-08-21 15:00:04

2025年<a href=https://www.211g.cn/tag/qingdao.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青岛</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jishu.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技术</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高职单独<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和综合<a href=https://www.211g.cn/tag/pingjia.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评价</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为大家介绍的是2025年青岛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单独招生和综合评价招生章程,内容涵盖学校概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及录取规则等,供考生参考。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依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高职(专科)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通知》(鲁教学函〔2025〕1号)及相关文件精神,并结合青岛职业技术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单独招生(以下简称“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将严格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 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将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青岛职业技术学院国家代码:12324。

第六条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邮政编码:266555。

第七条 学校办学层次及类型:高职(专科)、公立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由校长担任主任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统筹与推进。

第九条 学校教务处为招生及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日常招生事务。

第十条 学校纪委对招生过程全程监督。考生举报电话:13361295202、0532-86105202。

第四章 招生专业计划

第十一条 单独招生计划为600人,综合评价招生计划为160人。若计划未完成,剩余名额将转入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春季高考及夏季高考)录取

第十二条 招生专业计划将通过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官方平台,以及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公布

第五章 报考与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单独招生面向山东省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毕业生及社会人员,社会人员需持有高中阶段教育的毕业证书或具有同等学力;综合评价招生面向山东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2. 考生必须先通过山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报名,方可参加单独招生或综合评价招生

3. 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要求:根据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注:① 考生须参加山东省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若未参加或体检不完整,将影响录取信息的报送及学籍注册。

② 对于身体裸露处有明显疤痕、纹身或肢体残疾的考生,学前教育(师范类)、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不宜报考,以免影响就业。

③ 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考生如报考相关专业学校将不予录取

4. 外语语种要求: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公共外语课程为英语,非英语语种的考生需谨慎选择相关专业

(二)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时间为2025年2月18日至2月21日,考生需登录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招生平台(网址:https://wsbm.sdzk.cn/gzdz/)进行报名

(三)缴费要求:2025年单独招生与综合评价招生考试收费标准按山东省相关政策执行。未按时缴费视为自愿放弃考试。考生需在2025年2月22日至2月24日,通过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咨询网(网址:https://www.zsc.qtc.edu.cn)完成缴费。

第十四条 考试

(一)单独招生考试方式为“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组合考试总分为430分,其中专业技能测试为230分,文化素质考试为200分,成绩均以原始分数计入总分。

1. 专业技能测试由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和要求参照省教育招生考试安排

2. 文化素质考试学校组织,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3月2日,具体时间以准考证为准。

(二)综合评价招生。采用“综合素质评价+素质测试或面试”方式,总分为300分,综合素质评价为200分,素质测试或面试为100分。

1. 综合素质评价山东省教育厅提供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组成,学校专家进行综合评定。

2. 素质测试或面试由学校组织,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和职业潜力,测试时间为2025年3月2日至3月3日,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第十五条 录取规则

录取工作将根据国家山东招生政策,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一)各专业根据考生成绩设定最低录取控制线,按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情况下,单独招生优先录取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高的考生;综合评价招生优先录取综合素质评价赋分高的考生。

(二)录取受限条件:综合评价招生的素质测试或面试成绩低于5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文化素质或专业技能测试只考一门的考生不予录取;单独招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13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三)免试录取政策:具有职业技能大赛奖项的中职应届毕业生或持有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可享受免试录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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