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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普洱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8-21 14:56:02

2024年普洱<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2024年普洱学院招生章程,主要包括学校的办学类型、层次,招生计划、报考要求、录取规则、收费标准、奖助学金政策以及学校地址等重要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普洱学院202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教育部关于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相关通知,并结合普洱学院的实际情况,为了规范招生流程,确保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普洱学院学校代码:10685),地址: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学苑路6号。

第三条 学校性质:国家公办。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专科。

第五条 学历证书:在普洱学院规定的学制内完成学业并达到毕业要求者,将获得普洱学院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将获得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普洱学院设立由院长、主管副院长以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统筹全校的招生事务。招生科作为常设机构,负责日常招生工作的协调和处理。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七条 根据教育部及云南省教育厅的相关要求,结合普洱学院的办学目标、条件以及各省(区、市)的考生数量、生源质量和各专业的就业情况等因素,制定各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根据《普洱学院本科招生专业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试行)》,本科专业招生计划可能会有所调整,并需报教育部批准后,由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 招生范围:2024年普洱学院将在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陕西省、云南省共24个省(市、区)招生本科生。高职专科招生仅面向云南省;少数民族本科预科则仅招收云南省的少数民族考生。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信息为准。

第九条 普洱学院本科招生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普洱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统一由云南招生考试院组织。

第十一条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据云南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结合考生的德智体美劳综合素质进行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合格,且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本科、专科)的录取控制线。在分配专业时,依据考生的专业志愿进行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优先安排第一专业志愿的考生。若第一志愿专业已满,则根据考生的第二志愿依次安排,直到所有专业录满为止。专业之间无分数级差。对于服从调剂的考生,将根据空缺的专业进行调剂;若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则予以退档。如果多个考生的成绩相同,将按单科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录取文科类依次按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的顺序排列,理科类依次按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的顺序排列。

第十三条 对于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生源省份,将优先录取首批投档的考生;若首次投档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开展征集志愿录取。对于实行顺序志愿投档的生源省份,将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

第十四条 非秋季统考招生的“专升本”及“预科升学”等录取工作,将依据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招生考试院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十五条 普洱学院认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高考加分政策,并根据相关规定对加分考生进行提档处理。

第十六条 报考英语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合格的口语成绩。除英语类专业外,其他招生专业的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类专业的新生入学后将以英语作为外语教学的语言

第十七条 艺术类考生的录取:普洱学院将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组织的专业联考(统考)成绩。文化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本省(直辖市、自治区)本科或专科最低控制线后,学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综合素质,按文化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具体要求及细节将依据各招生省份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十八条 体育类考生的录取:普洱学院将使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体育专业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达到本省体育本科或专科最低控制线后,学校将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考生的专业成绩相同,将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若文化成绩相同,则依据其他科目成绩进行排序。

第十九条 录取过程中不设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条 招生体检标准将依据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联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一条 学费标准将严格按照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及云南省教育厅的规定执行,2024年各专业的学费标准可参考《云南招生报》和各省市的招生计划

第二十二条 普洱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多种资助方式,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贷、勤工助学、学费减免等。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奖助学金等资助项目,具体标准和条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以及云南省相关部门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将根据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普洱学院2024年度全日制本、专科招生工作,解释权归普洱学院教务处。

第二十五条 如果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部门政策存在不一致之处,将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如出现虚假或误导性信息,普洱学院愿承担相应责任。

联系电话:0879-2301198 0879-3088781

邮政编码:665000

普洱学院官方网站:https://www.peuni.cn https://www.peu.edu.cn

招生管理网址:https://jwc.peuni.cn/zsgl.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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