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遂宁职业学院单招政策
本文为大家提供了2025年遂宁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主要涉及学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费用标准及录取政策等信息,具体内容如下,供大家参考。
2025年遂宁职业学院高职单招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及教育部相关政策,并结合四川省2025年高职单招工作要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遂宁职业学院2025年高职单独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名:遂宁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836;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办学层次:专科;办学性质:民办;学历证书颁发单位:遂宁职业学院;证书类型: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六条 本校高职单招工作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善自我约束与社会监督机制,加强招生规范,确保招生过程透明。
第七条 学校设立高职单招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执行四川省招考委和教育厅关于高职单招的政策与要求,制定并实施学校的招生方案。
第八条 学校组建纪检监督小组,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担任组长,全面监督高职单招的录取过程。
第九条 学校的单招计划包括普通高中及中等职业学校类别,具体招生专业及计划数量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的录取工作由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原则进行。
第十一条 学校遵循四川省的加分政策,依据调整后的投档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采取分数优先的录取方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专业之间不设分数差异。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四川省规定的同分排序办法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若考生的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考生服从调剂,则按分数高低进行调剂到未满员的专业;若不服从调剂,则取消录取资格。如考生因自愿放弃或其他原因退档,空缺的名额将不再补录。
第十四条 关于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考生可于4月11日17:00之后通过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查询投档情况。若拟放弃录取资格,已投档考生需在4月13日12:00前完成放弃录取的相关手续。放弃申请应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snzyxy@126.com,并附上本人身份证半身照片及放弃录取申请书,逾期不再受理。
考生一旦被正式录取,不得更换录取专业,并且不能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六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按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及市场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相关规定和项目收取,且须坚持自愿原则,不得营利。
第十七条 学生的国家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将根据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等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学生被录取后,须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办理入学手续。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视为自愿放弃入学资格。入学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统一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根据相关招生规定处理,严重者可取消入学资格。
通信地址: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空港大道30号
邮政编码:629000
咨询电话:0825-6188999,0825-6199888
学校官网:https://suining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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