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单招办法
本文为大家带来了2025年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的相关章程,内容涵盖了学校基本情况、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录取规则等方面的具体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2025年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及教育部相关法规,结合四川省2025年高职单招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此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5年高职单招相关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三条 学校全名: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国家代码:14642;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第四条 学校层次:专科;办学类型:民办;授予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德阳城市轨道交通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五条 办学地点:四川省德阳什邡市北京大道京什西路196号。
第六条 本校高职单招工作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建立自我监督和社会监督机制,强化招生管理,严格执行招生“阳光工程”。
第七条 学校成立高职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贯彻落实四川省招考委和教育厅的相关政策、办法,制定学校的高职单招工作方案并执行相关招生决定。
第八条 学校设立由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的监督小组,全面负责监督高职单招录取工作。
第九条 学校的高职单招计划包含普高类和中职类,招生专业和具体计划将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四章 录取
第十条 高职单招的录取工作将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的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学校负责、招生办监督”的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学校遵循四川省的加分政策,并根据加分后产生的成绩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 对于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专业之间不设分数差。如果成绩相同,则依据四川省确定的高职单招同分排序规则进行录取。
第十三条 如果考生所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而考生又服从专业调剂,学校将根据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未满额的专业;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将被退档。如果考生因个人原因放弃录取或因其他原因退档,学校不再递补名额。
第十四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以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如有进档考生决定放弃录取,考生需在2025年4月13日12:00前,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到招生处办理相关手续。联系人:招生处办公室,联系电话:0838-8110666。
第十六条 所有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得更换录取专业,也不再参加普通高考或对口招生考试。
第五章 收费办法及资助政策
第十七条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将严格按照四川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及市场监管局的相关政策执行。所有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将依据规定项目收取,且坚持自愿原则,不以盈利为目的。
第十八条 国家教育资助项目和资助标准将严格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教育厅及退役军人事务厅等部门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被录取的考生,须持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要求和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除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外,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新生复查,若复查不合格,将按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邮政编码:618400
招生咨询电话:0838-8110666;0838-8110555
学校网址:http://www.dcurt.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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