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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简章

大学生必备网 普通高考 2025-06-24 11:20:02

2024年南通<a href=https://www.211g.cn/tag/keji.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科技</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iye.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职业</a><a href=https://www.211g.cn/tag/xueyuan.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学院</a><a href=https://www.211g.cn/tag/zhaosheng.html target=_blank class=infotextkey>招生</a>章程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2024年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内容涵盖了报考要求、录取规则及收费标准等,具体内容如下,希望对各位考生有所帮助。

南通科技职业学院2024年普通专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开展,规范招生行为,保障考生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教育部门规定,并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包括艺术类)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学校代码:4132012684,具体代码请以各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公布为准。

学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

第四条 办学类型:公立学校

第五条 学校简介

学校成立于1945年,坐落在南通市的市中心,环境优美,设施完备,交通便捷,地处地铁口。学校注重教学质量与特色发展,取得了显著办学成绩,连续多年在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中荣获一等奖,培养的学生技能扎实,深受用人单位的青睐,毕业生供不应求。学校江苏省文明校园、特色高水平高职学校建设单位、示范性高职院校,并获得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评估优秀学校等多项荣誉。

第六条 招生对象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全日制专科生。毕业生将获得南通科技职业学院颁发的全日制普通专科毕业证书,证书由南通科技职业学院盖章。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七条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录取监督小组,分别负责招生工作与监督检查。

第八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为招生工作常设机构,负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学校将组织招生宣传和咨询团队前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宣传,并协助招生就业处完成录取工作。

第十条 学校招生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内部监管和第三方监督机制的共同监督下进行,确保招生过程的透明与公正。

第十一条 学校未授权任何社会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工作,对于以学校名义从事非法招生活动的中介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十二条 根据学校的办学目标与条件,综合考虑各省份的高考报名人数及区域协调发展等因素,经审核后确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的公告为准。

第四章 录取规则

第十三条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南通科技职业学院

第十四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教育部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并按照特殊专业体检要求进行录取。男女比例无特定要求。

第十五条 考生需参加各省统一组织的高考,艺术类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份美术专业考试

第十六条 学校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按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各项录取规则严格遵循教育部和相关省份的规定。

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学校会严格按照教育部及各省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政策

第十八条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考改革的具体要求进行录取普通专业根据考生的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艺术专业则按综合分数进行排序。

第十九条 对于生源不足的专业学校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征求平行院校志愿的录取

第二十条 学校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按考生填报的志愿和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如果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将依据语文数学两科的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单科成绩等顺序排序。

对于艺术类(美术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相关省份美术专业统考和文化课考试录取时将根据专业和文化课成绩进行综合排名。

第二十一条 各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学校的公共外语课程仅提供英语。

第二十二条 学校将严格执行体检标准,符合教育部等相关部门的要求。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三条 学校会在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寄送录取通知书。

第二十四条 学校按学年收取学费,收费标准由江苏省物价部门批准,具体标准如下:

农林类专业:2200元;

文科专业:4700元;

理科专业:5300元;

工科类专业:5300元;

艺术专业:68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生住宿费用按学年收取,标准为500至1200元,具体费用依据省物价部门及教育厅发布的相关文件为准。

第二十六条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检,不合格者将按照国家规定处理,发现虚假信息的考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七条 学校设有奖学金和助学金制度,优秀学生有机会获得国家奖学金、学校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国家助学金,残疾学生可以享受学费减免。

第二十八条 学校通讯地址:江苏省南通市青年中路136号

邮政编码:226007

咨询热线:400-99-13130 ,0513-81001313

0513-81050555,0513-81050666

学校官网:[http://www.ntst.edu.cn](http://www.ntst.edu.cn)

招生网:[http://zs.ntst.edu.cn/](http://zs.ntst.edu.cn/)

招生监督电话:0513-81050510

招生监督邮箱:ntkyjjjc@163.com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将通过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开发布,任何媒体的节选版本如有误解,以学校正式发布的完整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 如本章程与以前的招生政策发生冲突,以本章程为准,原有政策即废止;如遇国家法规或上级政策变动,则按新政策执行。

第三十一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就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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